同济大学2017届上海高招将充分使用“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上海新高考方案实施“两依据、一参考”,即高校招生在依据考生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同时,要把“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高校招生的重要参考。在9月12日上海教委主持召开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媒体通气会上,同济大学表示,将在2017届普通本科招生中充分使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并将其扩展至其它各类招生中。
会上,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主任廖宗廷介绍了《同济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同济大学将认真贯彻上海新高考改革精神,在高考招生录取中充分使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该评价信息应用于综合评价招生、自主招生、普通高考录取、其它本科招生录取和指定的校园活动中,把它作为综合评价招生进入面试的必要条件,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初审和面试环节的重要参考资料,普通高考专业录取中同分情况下、及考生进校后专业录取时的主要参考依据,以及其它本科招生录取(保送生、特殊类型招生等)报名资格审核的参考依据,指定校园活动中最终评价、评奖的参考。
同济大学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将主要从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修习课程与学业、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等方面着手,结合同济大学各专业(类)的办学特色及对人才培养的目标与要求,重点考察学生的独立探究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专业兴趣和学科特长、学习能力、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等,以真正选拔到适合同济大学各学科专业(类)人才培养的优秀学子。
廖宗廷表示,上海高考改革方案“两依据、一参考”,切实推动了中学的素质教育,打破了文理分科的界限,提升了中学生凭借个人兴趣和特长自主规划、选择学科专业和发展目标的意识。为此,高校可在“两依据”的基础上,通过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全面了解学生兴趣与特长,考其所长、考其所好,变以往单一的“结果评价”为“过程评价+结果”的评价体系。高校以此更能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表现,有利于选拔与高校学科专业培养目标相符合的学生,由此也将推动高校教育教学人才培养模式的全面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