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高考志愿填报新增两个志愿批次
高考志愿填报即将于下周五开始。市教育考试院昨日发布《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填报志愿表设置及志愿信息输入办法》。《办法》显示,本市今年新增设两个志愿批次:“综合评价”批及“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这两个批次的志愿填报工作,将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分别在网上进行。
“综合评价”批次
填报资格
获得复旦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综合评价”入围资格的考生,除按规定时间填报本科志愿外,可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
填报时间
6月23日至25日,相关考生网上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
填报及录取方式
“综合评价”批次单独设置一张志愿表,获复旦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两校“综合评价”入围资格考生可选择填报其中1所院校志愿,并可根据公布的“综合评价”批专业,选择填报6个专业和1个“愿否专业调剂”的选项、1个“愿否走读”选项。“综合评价”批志愿未被录取,不影响后面零志愿等其他批次志愿的投档录取。
“特殊类型”批次
填报资格
获得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团员、高水平运动队队员、清华大学“领军人才选拔”和北京大学“博雅人才培养计划”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除按规定时间填报本科志愿外,可填报“特殊类型”招生相关院校志愿。
填报时间
6月28日至29日,相关考生网上填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
填报及录取方式
“特殊类型”招生单独设置一张志愿表,获得“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可选择填报1所“清华北大特殊类型”院校志愿、两所平行的“一本特殊类型”院校志愿和1所获得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二本特殊类型”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愿否专业调剂”及1个“愿否走读”选项。入选资格考生可根据与院校的协议,填报相关专业志愿。“特殊类型”资格考生均在院校所在的相应批次投档录取。
艺体类等不设平行志愿
文科、理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和第三批高职(专科)均设置平行志愿,即第一批本科设置按字母A、B、C、D顺序排列的4个平行志愿院校,第二批本科设置按字母A、B、C、D、E、F顺序排列的6个平行志愿院校,第三批高职(专科)设置按字母A、B、C、D、E、F、G、H顺序排列的8个平行志愿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1个“愿否专业调剂”及1个“愿否走读”选项。
投档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将进行征求志愿,征求志愿也为平行志愿。第一批本科和第二批本科征求志愿院校均设置10个,第三批征求志愿院校个数不限。每所院校设置3个专业志愿。
零志愿、提前批、艺术类、体育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院校(专业)以及地方农村专项计划,不设置平行志愿,按志愿优先方式投档。其中艺术体育类本科设有2个批次,每个批次设置2所院校志愿。第一批次为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执行的本科艺术院校、在本市有一本批次招生计划的院校和具有市级艺术类、体育类重点专业的院校;其他院校被列为第二批次。外省市来沪招生院校参照此标准执行。艺术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设置4所院校志愿。根据教育部规定,艺术类、体育类和提前批同时录取,两者不能兼报,但不影响考生填报其他批次志愿(包括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录取依据电子档案
普通高校实行网上录取,整个录取过程不流转考生的纸质档案材料,招生院校全部以网上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为录取依据。因此,所提供的电子档案信息必须与原始纸质档案完全一致。
考生志愿表和输入电脑的志愿信息必须一致,这是在网上录取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和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网上录取,一律以输入电脑后考生确认签字的信息为准,输入错误由考生本人负责。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认真、准确、仔细地填写志愿和输入信息,并作相应的检查。考生志愿表经核对确认无误并经考生本人签字后,不得再更改。每次填报志愿结束后,各区(县)招考机构均会将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备份存档,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均不得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