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华东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2014-03-19

  华东师范大学是经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批准设立运动训练专业的高校之一。运动训练专业为国家计划内的全日制本科专业,招生实行文化单独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命题并组织实施;体育专项考试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相关有关文件要求,制订我校2014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要求

  1、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2、具备招生项目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资格;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4、其资格认定按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执行,确认等级证书合格与否,参见附表。所报专项必须与运动员等级证书相符;

  5、报考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必须已参加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2014年高考报名并取得14位高考报名号。

  二、招生计划数、项目、收费标准

  1、招生计划数:不超过45名。

  2、招生项目:男女体操类(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技巧)、篮球(男女)、乒乓球(男女)、游泳(男子蛙泳、自由泳;女子蛙泳、蝶泳)、田径(男子100米、200米、1500米;女子100米、1500米、铅球、三级跳远)。

  3、每个项目招生人数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报名材料审查结果时再具体公布,原则上招生计划数小于报考人数。

  4、收费标准:学费每学年5000元,住宿费按上海市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执行。

  三、报名步骤

  1、考生需登陆我校招生网报名(点此进入...),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19日-3月31日。

  2、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并核对无误后,请确认信息后打印报名表。网上报名号和登陆密码请考生牢记,以备将来登陆查询报名和成绩及录取情况。

  3、请在4月3日前以邮局快递方式将下列材料邮寄到我校体育与健康学院(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李群老师收,邮编200241),信封请注明“2014年运动训练专业考试报名”。报考材料缺一者不予受理,报考材料一律不退回。

  ⑴.报名表:网上报名后打印,并加盖所在单位或学校公章(照片上必须盖到公章);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还必须填写《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专业考生学习履历表》(本页面底部提供下载);

  ⑵.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必须有证书编号),运动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http://jsdj.sport.gov.cn/“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公示的信息为准,未能查到相关信息的考生,不予报名;

  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⑷.户口簿考生所在页复印件一份;

  ⑸.当年同一底片彩色免冠一寸照片三张(要求与报名表上照片相同);

  (6)随报名材料一起交报名费20元。

  根据河南省招办要求,河南籍学生报名时还须提供《2014年“体育单招”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无《确认单》或《确认单》信息与其他材料信息不一致的,我校不予受理。

  四、材料审查

  4月21日前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报名审查结果(报考我校运动训练专业二级运动员等级资格审查标准见附表)。如有疑义请及时来电查询。

  经审查合格者,请于5月8日9:00—11:00到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体育馆二楼报告厅领取准考证(地点: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并交考试费200元。

  五、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及体育专项考试(按国家体育总局单招要求执行)。

  考试时间:体育专项考试时间5月9日;文化考试时间5月10日、11日。

  考试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闵行区东川路500号)。

  六、录取原则

  体育专项测试标准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本页面底部提供下载)。

  游泳、田径考生当天测试的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未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者,不予录取。

  加分条件: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30分;具备运动健将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50分。

  我校按文化课成绩30%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的比例计算合成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满分×30%】,以合成分为依据,按照招生项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拟录取考生由我校按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规定上报到各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批,经省级招生办审批同意录取后,我校颁发正式录取通知书,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七、申请免试入学的条件及程序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做好2014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13]13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符合下列条件的运动员可以申请免试入学,免试条件为:

  (一)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二)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不包括职业运动员);

  (三)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曾获指定项目比赛全国前三名、亚洲前六名、世界前八名;

  2、获得足球、篮球、排球、田径和武术项目运动健将,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四)申报材料:

  1、《2014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2、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一份);

  3、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4、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五)办理程序:

  1、有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意向的优秀运动员,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要求执行);

  2、符合条件的优秀运动员通过组织推荐或自行联系申请就读高等学校,并取得高等学校同意;

  3、申报免试入学的优秀运动员应向所在基层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2014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审核推荐;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对优秀运动员的身份、政治表现、运动成绩、文化程度等基本条件进行审核,未办理正式招收手续的运动员不在免试招收范围,审核通过后在《2014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审核后,报国家体育总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对运动员身份和运动成绩进行复核,审核通过后在《2014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6、拟接收优秀运动员入学的高等学校负责接收并审核优秀运动员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须在《2014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7、招生院校负责统一将申报材料(《审批表》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其余材料复印件一份)于2014年3月31日前报送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逾期不予办理(不接受运动员个人申报);

  8、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初审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和各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分别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情况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

  9、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审核有关材料后,报送教育部审批;

  10、申报材料经教育部批准后,由相关学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有免试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免试申请表(本页面底部提供下载),按要求办好所有应办手续后,将报名表和所有材料一起送到我校体育与健康学院李群老师收,免试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24日。

  八、新生报到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退回户籍所在地。

  九、咨询和监察电话电话

  学校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招生办咨询电话:021-62232212;

  体育与健康学院咨询电话:021-54345138、62233434、54342612;

  招生监察电话:021-54344651;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李群老师(邮政编码200241)。

  附表:报考我校运动训练专业二级运动员等级资格审查标准

专业

比赛规格

个人名次

团体名次

体操类

省、直辖市、自治区举办的正式比赛

32名、女24

 

篮球

省、直辖市、自治区举办的正式比赛

 

前三名

乒乓球

省、直辖市、自治区举办的正式比赛

单打前八,双打前八

前八名

游泳

地、市以上举办的正式比赛

参照国家最新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田径

地、市以上举办的正式比赛

参照国家最新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相关下载材料:
  
  1、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专业考生学习履历表
  
  2、2014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
  
  3、《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