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三校生高考招生章程

2018-04-12

一、学校全称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

静安区原平路55号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行健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三校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18年我校三校生招生专业与计划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应用日语

高职(专科)

3年

5人

工商企业管理(中法合作)

高职(专科)

3年

5人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高职(专科)

3年

5人

会展策划与管理

高职(专科)

3年

5人

学前教育(幼儿保健方向)

高职(专科)

3年

10人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18号)关于三校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18年三校生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办法

一、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
5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 —11:30 语文
下午2:00 — 3:40 数学
5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 —10:40 外语
二、职业技能测试
时间:2018年5月5日
(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详见准考证)
地点:原平路55号

十二、录取规则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
二、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18号)规定的加分,经我校审核后计入总分。
三、在统一划定的三门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录取时,先按专业志愿,再根据文化成绩加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五门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同分规则:录取过程如出现考生同分,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
五、凡报考学前教育(幼儿保健方向)专业的考生须面试通过后方可报考。面试时间:4月15日13:30-15:30。(面试时请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参加过2018年依法自主招生该专业面试且通过的考生无需参加。)
六、非第一志愿报考的,根据三门文化课总分按缺额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则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高职教育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2、工商企业管理(中法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6000元(沪价费〔2014〕27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
93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
举报电话

我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56958255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 www.shxj.edu.cn
招生处(办)官网: www.shxj.edu.cn/ ygzs/index.asp
咨询电话:021-66109601

十七、其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