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三校生高考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2001年4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背靠行业,面向市场,开设具有综合交通行业特色的专业。2007年12月,学院作为发起单位之一,成功组建上海交通物流职业教育集团,为学院进一步开展校企紧密合作搭建了优质平台,使学院毕业生广受社会和行业企业的欢迎,历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左右,在上海市同类职业院校中名列前茅,2009年学院获评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先进集体。2016年学院经评估获上海市特色高等职业院校优秀等第。
二、招生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18号)关于三校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均可报名,但已报名参加2018年6月本市普通高校国家统一考试招生或参加2018年3月本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报考。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院将按照本院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四、招生计划及说明
院校 编号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科类 |
计划数 |
848 |
01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高职(专科) |
三年 |
艺术类 |
5 |
02 |
展示艺术设计 |
高职(专科) |
三年 |
艺术类 |
5 |
|
说明:1、所有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所有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2、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但色盲色弱不宜。3、各专业录取新生就读地址为浦东新区新场镇下盐路2888号。 |
五、报考办法
1、考生于2018年4月15日(星期日)9:00至17日(星期二)16:00,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
2、2018年4月22日(星期日)9:00~15:00,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本院的考生须到宝山区呼兰路883号现场确认网上志愿信息,缴纳报名、考试费,并领取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考生现场确认网上志愿信息时须携带:
①网报流水号;
②本人身份证;
③近期1寸免冠同底版照片3张;
④报名、考试费(报名费:25元/人;考试费:26元/科);
⑤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18号)中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另须携带相关证书或证明(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六、考试安排
(一)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
科 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语 文 |
2018年5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
以宝山区招办安排为准 (详见文化考试准考证) |
数 学 |
2018年5月12日(星期六)下午2:00-3:40 |
|
外 语 |
2018年5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0:40 |
(二)职业技能测试
科 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色 彩 |
2018年5月6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
宝山区呼兰路883号 |
素 描 |
2018年5月6日(星期日)下午1:0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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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色彩、素描2门职业技能测试科目考试大纲可从学院官网招生专栏(网址:www.scp.edu.cn/page/ListPage.asp?mid=173)下载。 |
七、加分政策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18号)规定的加分,经我院审核后计入总分。
八、录取规则
1、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2、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根据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依据考生的统一文化考试与职业技能测试五门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第一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若计划尚有余额,则依次录取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非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按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同分,则按语文、外语、数学顺序依次比较单科统一文化考试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
5、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九、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二)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
十、毕业发证
对取得正式学籍且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十一、资助学生政策
我院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院还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一定比例的学费贷款贴息,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我院承诺:确保被本院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二、联系方式
1、学院地址:
学院本部:宝山区呼兰路883号 邮编:200431
浦东校院:浦东新区新场镇下盐路2888号 邮编:201314
轨道学院:徐汇区凯旋路2050号 邮编:200052
2、咨询电话:68159612、56996297
3、学院网址:http://www.scp.edu.cn
4、监督举报电话:56998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