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三校生高考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地址:上海奉贤区瓦洪公路3098号
三、培养层次:专科(高职)
四、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和就读地点
系 (学院) |
专业名称 |
文 |
理 |
学费 (元/学年) |
住宿费 (元/学年) |
就读地点 |
电子 工程系 |
计算机控制技术 |
2 |
2 |
7500 |
1200 |
奉贤区瓦洪公路3098号 |
微电子技术 |
2 |
2 |
7500 |
|||
汽车电子技术 |
2 |
6 |
7500 |
|||
通信与信息工程系 |
移动通信技术 |
|
3 |
7500 |
||
通信系统运行管理 |
6 |
6 |
7500 |
|||
计算机 应用系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2 |
3 |
7500 |
||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
2 |
3 |
7500 |
|||
软件技术 |
2 |
3 |
7500 |
|||
信息安全技术 |
2 |
3 |
7500 |
|||
机电 工程系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 |
6 |
7500 |
||
机电一体化技术(机器人应用) |
5 |
10 |
7500 |
|||
数控技术 |
6 |
10 |
7500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 |
6 |
7500 |
|||
经济与 管理系 |
国际商务 |
10 |
5 |
7500 |
||
投资与理财 |
6 |
4 |
7500 |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7 |
4 |
7500 |
|||
金融管理与实务 |
6 |
4 |
7500 |
|||
会计与审计 |
6 |
4 |
7500 |
|||
中德学院 |
通信技术(中德合作) |
4 |
6 |
12000 |
||
航空电子设备维修 |
7 |
13 |
7500 |
|||
动画学院 |
影视动画 |
10 |
5 |
10000 |
||
电脑艺术设计 |
1 |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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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计 |
4 |
2 |
10000 |
|||
环境艺术设计 |
6 |
4 |
10000 |
|||
合计 |
106 |
114 |
—— |
六、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
七、对考生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上海市卫生局、市教委联合印发的《上海市招生体检管理办法》执行。
八、我院开设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确认报名信息的方法
(一)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于4月14日或4月15日的9:00~16:00,到长宁区玉屏南路560弄18号我院长宁校区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时不能更改志愿。
(二)确认报名信息时必须携带的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
2.学校出具的、并经区县招生考试机构牵头审核的报考资格证明。
3.符合加分条件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加分证明必须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递交,过后不再受理。
4.网上报名流水号。
5.报名及考试费: 报名费每人25元,考试费每科26元,合计155元。
(三)到达我院长宁校区的交通:可乘坐轨道交通二号线(娄山关路站),公交54、71、72、74、88、251、519、757、808、941路等。
十、专业技能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考生除了参加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文化课考试外,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技能考试。专业技能考试科目为:
报考艺术类专业:素描、色彩。
报考非艺术类专业:计算机应用基础、应用文写作。
专业技能考试时间:2013年5月4日。考试地点在我院长宁校区(长宁区玉屏南路560弄18号)。
十一、录取规则
1.在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成绩(含市教委规定的加分)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录取时,按文理科类,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按照五门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英语、数学的成绩。
3.当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予以退档。
4.非第一院校志愿报考的,根据三门文化课总分按缺额专业文理计划录取。
十二、收费标准
(一)学费:
一般高职专业 7500元/学年 (沪价行[2000]120号)
艺术类专业 10000元/学年 (沪价行[2000]120号)
中德合作专业 12000元/学年 (沪价费[2004]38号)
(二)住宿费:1200元/学年 (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三、颁发证书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四、贫困生资助体系
学院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的学生资助规定,被本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院承诺:确保被本院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