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行健职业学院2012年三校生录取办法
1、在统一划定的三门文化课成绩(含市教委规定的加分)最低录取控制线上,分文理科类(学前教育专业除外),根据专业志愿先后,按三门文化课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技能成绩作参考)。
2、艺术专业,在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根据专业志愿先后,按文化与技能五门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学前教育专业,在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线上,定向培养名额(闵行定向15名,嘉定定向5名,崇明定向5名)根据户籍所在区,按文化与技能五门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非定向培养名额按文化与技能五门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定向培养名额不足情况下,按非定向培养名额的方式录取)。
4、非第一志愿填报的考生均按三门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录取过程如出现考生同分,文史类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和专业技能成绩总分;理工类则依次比较外语、数学、语文和专业技能成绩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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