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2012年继续开展本科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与上海交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七所高校合作进行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AAA”测试)。报名采用中学推荐、学生自荐两种形式。浙江大学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一、 报名对象
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以及综合素质高,视野宽广、思想独立、勤于追索、勇于创新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范围
我校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理科在所有省份进行;文科在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19个省(市、自治区)进行。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登录“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http://211.151.240.112/aaa_student/),请务必详细阅读报名步骤和考生须知,按照有关要求填写、提交信息。
2. 书面申请材料用标准A4纸,按下列次序装订,无需另制封面:
a.《2012年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需由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
b. 由本人亲笔撰写的个人陈述一份,字数在1500字以内。
c. 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班级成绩册)的复印件。
d. 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3. 材料邮寄:
截止时间:2011年12月18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寄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一A105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58。(信封上请注明“自主生”字样。材料寄达情况可在“报名系统”查询,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四、选拔程序
1. 初审:我校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合格的报名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参加AAA测试的学生名单。学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初审结果。
2. 统一学业能力测试:
1)通过初审的考生,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2)各省(区、市)的考点设立,以“报名系统”为准,考生可就近自由选择,一经选择确认,不能更改。
3)考试科目参照“报名系统”。
3. 面试:我校将根据AAA测试成绩,按照“志愿优先、兼顾地区”的原则,统筹确定面试资格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短信和我校招生网站另行通知。
五、 资格认定
1.按教育部教学厅[2011]10 号文件要求,我校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总人数为学校招生计划数的5%。
2.我校将根据考生AAA测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认自主生资格。我校与获得自主生资格的考生签订书面协议。
3.经确认后的考生名单,我校将报送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4.我校认定的自主生,均需参加2012年高考,且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必须填报浙江大学。在高考录取时,按照与我校签订的书面协议,享受相应的优惠分值(10-40分,特别优秀者可降到一本线录取)
六、工作时间表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3日至12月18日。
2.网上查询初审结果时间:2011年12月30日后。
3.网上确认考试截止时间:2011年12月31日-2012年1月8日。
4.AAA测试时间:2012年2月11日,详见“报名系统”。
七、监督制约机制
1.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领导机构,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参与自主选拔工作的全过程。
2.为保证自主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学校成立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考核。自主选拔结果报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通过。
3.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推荐;申请者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自主生资格,并上报有关教育主管部门,按教学厅[2011]10 号文件规定处理。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本招生简章由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5.纪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
八、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一A105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8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
传真号码:0571-88981979
电子信箱:zsc@zju.edu.cn
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du.cn
浙大主页:http://www.zju.edu.cn
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报名系统:http://211.151.240.112/aaa_stud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