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201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优化师范类专业人才选拔机制,结合我校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我校在2012年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
一、招生计划
小学教育专业40名;学前教育专业80名。
二、报名时间:
2012年3月5日—3月20日
三、报名条件
1.具有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
2有志于从事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工作;
3.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有4门及以上为A等,其余为C等及以上;
4.综合素质评价均不能低于P等;
四、报名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通过个人自荐和中学推荐的方式提出申请(允许考生兼报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两个专业);
2.网上报名时间:截至2012年3月20日
考生登录浙江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zjnu.edu.cn),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完毕后用A4纸打印;
3.材料递交:
第一种方式:以学校为单位当面递交;
第二种方式:(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邮编321004),并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同时在网上填写邮寄EMS单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①浙江师范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加盖就读中学公章);
②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表;
③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④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
1.中学推荐的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举行的综合素质测试。
2.个人自荐的考生我校将成立专家评审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
3.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2年3月27日在浙江师范大学招生网上公布。
4.通过初审的考生登录浙江师范大学招生网“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并用A4纸张打印测试通知书。
六、综合素质测试办法
1.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4月7-8日
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2.测试内容
(1)笔试: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倍,则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如报名人数未到招生计划数的5倍,则不安排笔试,所有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心理测试
(3)面试:
面试具体内容为:
(1)仪态仪表(2)口头表达(3)书面表达(4)特长展示。
七、成绩查询和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综合测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八、录取办法
1.录取批次:小学教育专业安排在第一批提前录取,学前教育专业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录取。
2.入围考生须参加2012年高考相应科目组考试(小学教育专业考生须参加一类科目组,学前教育专业考生参加二类科目组)。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将浙江师范大学填为第一院校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3.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九、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纪委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等组成的招生试点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组织组、专家组、纪检组、保卫组、宣传组。
2.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
3.本招生方案由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zjnu.edu.cn
招生网:http://zs.zjnu.edu.cn
咨询地址: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邮编321004)
咨询电话:0579-8228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