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201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12-02-22 11:02:23 来源:浙江高考网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精神,不断探索高校招生多样化的途径和方法,结合本校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的需要,我校将在2012年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拔对象
  
  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有一定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总计划数为120名,其中文科40名,理科80名。具体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报考相关专业的学业水平测试单科要求如下表:
 

科类

招生专业

计划数(人)

学业水平测试必须为A的科目

文科

工商管理

3

语文、数学

市场营销

3

语文、数学

人力资源管理

3

语文、英语

经济学

3

数学、英语

国际经济与贸易

3

数学、英语

金融学

3

数学、英语

保险

2

数学、英语

统计学

3

数学、英语

会计学

3

数学、英语

财务管理

3

数学、英语

审计学

3

数学、英语

旅游管理

2

英语、地理

法学

2

语文、英语

英语

2

语文、英语

日语

2

语文、英语

科类

招生专业

计划数

学业水平测试必须为A的科目

理科

工商管理

5

语文、数学

市场营销

4

语文、数学

人力资源管理

5

语文、英语

工程管理

3

物理、数学

经济学

5

数学、英语

国际经济与贸易

5

数学、英语

金融学

5

数学、英语

保险

4

数学、英语

统计学

5

数学、英语

会计学

5

数学、英语

财务管理

5

数学、英语

审计学

5

数学、英语

旅游管理

2

英语、地理

法学

2

语文、英语

英语

2

语文、英语

日语

2

语文、英语

食品科学与工程

2

物理、化学

食品质量与安全

2

化学、生物

电子信息工程

2

物理、数学

通信工程

2

英语、数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2

数学、英语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

数学、英语

电子商务

2

数学、英语

物流管理

2

数学、英语

  三、报名条件
  
  具有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10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
  
  2.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6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三等奖(含)以上;或以第一发明人取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3)文学、语言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在高中阶段参加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音乐、舞蹈、戏剧类艺术测试并获二级(含)以上证书或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声乐、器乐、舞蹈类艺术特长测试并获得A级证书。
  
  (5)体育特长类:在高中阶段获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定向越野项目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
  
  四、报名方式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2.网上报名时间:待定(详见招生简章)。
  
  申请人登录浙江工商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haoban.zjsu.edu.cn),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
  
  3.材料递交: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浙江工商大学招生办公室(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邮编:310018)。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①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浙江工商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②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
  
  ③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⑥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五、选拔程序
  
  1.书面评审:学校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竞赛成绩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6倍。
  
  2.综合测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为主,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测试结束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3.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12年高考一类科目组的考试。
  
  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一批提前录取。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浙江工商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
  
  2.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计分科目不含自选综合科目)。
  
  3.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七、其他
  
  1.学校成立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该项工作。
  
  2.学校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严格按照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相关要求,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
  
  3.考生提供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申请材料中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考生所在中学应当对出具的推荐材料或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