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学院201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12-02-23 10:29:59 来源:浙江高考网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发展,积极探索高素质创新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模式的精神,深入实施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优化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需要,我校将在2012年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
  
  一、选拔对象
  
  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有一定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有志于从事眼视光学、临床医学等医学领域工作的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具有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8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者。
  
  2.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6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3)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4)高中阶段参加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并获得三级(含)以上证书。
  
  (5)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3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人数
  
  总计划数为40名,科类为理科。具体招生专业、计划数如下表:
 

科类

招生专业

计划数

理科

眼视光学(本硕连读)

10

临床医学

30

  四、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待定(具体方式详见招生简章)
  
  2、书面材料递交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大小、以《温州医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为封面装订,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温州医学院招生办公室(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邮编:325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1.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申请表,并附申请人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
  
  3.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4.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5.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6.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家庭情况,是否有医学背景,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800字左右。
  
  五、选拔程序
  
  1.书面评审
  
  学校将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竞赛成绩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确定参加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测试的考生名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6倍
  
  2.综合测试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为主,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测试结束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3.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12年高考一类科目组的考试。
  
  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一批提前录取。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温州医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前表范围内,文理不得跨科填报。
  
  2.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如下表: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6A

7A

8A

9A

10A

11A及以上

成绩折算(分)

75

80

85

90

95

100

 

  3.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七、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监察人员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讨论决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4.本招生方案由温州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wzmc.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wzmc.edu.cn/
  
  咨询地址:温州医学院招生办公室(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邮编325035)
  
  咨询电话:0577-86689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