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实施细则
根据《浙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浙高招委【2010】1号)有关要求和《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组织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在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实施。下设若干工作组:
1、宣传组(责任部门:交流合作处):主要职责是负责拟订、实施宣传计划;负责组织和开展招生宣传工作;负责招生网的运行和维护。
2、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主要职责是负责文化考试的试题命制和素质测试试题的审核;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负责考试成绩的统计。
3、录检组(责任部门:招生办):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考生报名组织工作;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录取报备和录取通知书寄发;协调其他工作计划的落实。
4、安保组(责任部门:保卫处):主要职责是负责试题传递、保管的安全;负责报名、考(测)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其他安全。
5、纪检组(责任部门:院纪检委):主要职责是负责招生监督;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
6、保障组(责任部门:后勤产业处、现教中心):后勤产业处主要职责是负责接待考生和家长来院资格审核和考试、测试时的食、宿工作;现教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学院网站的运行和维护。
二、招生专业、计划
1、招生专业: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工商企业管理专业。
2、招生计划:100名。其中: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专业30名、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40名、工商企业管理专业30名。
三、报名
1、符合当年高考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综合素质评价均在合格以上(或不能低于P等)。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4)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 “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均按“不予录取”执行。
上述条件需在报名资格确认时提交学校证明材料。报名资格确认时同时需提供《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
2、报名时间:2012年3月29日-4月7日,采取网上报名的办法;网址:。
3、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4月8日8:30~16:30时到我院“信息确认”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并办理报名资格审查,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上交复印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需按以下顺序交验相关书面材料(复印件以A4纸格式):
(1)报名表:《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报名表》附件3(由考生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
(2)承诺书:考生需登录我院招生网站下载《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由考生本人和考生监护人签名。
(3)验考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并提交相关复印件一份。
(4)验考生本人高考报名证,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5)高考体检表复印件一份。
(6)高中阶段获取的各类奖项、技能证书及特长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必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4、报名考试费:110元。
5、考生所交材料、复印件和考试报名费恕不退还。
四、成绩组成
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文化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三部分组成。
1、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和P等不计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为100分。
注: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中会考共11门,每门10分,满分110分),其中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11门等级分之和除以110再乘以100,即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
2、文化考试
(1)考试内容:语文(满分100分)、英语(满分100分)、数学(满分100分),总分300分,折算成满分100分。依据2012年教育部公布的高考大纲要求由学院自主命题,自行组织测试。
(2)考试形式:笔试。
(3)考试时间:2012年4月21日。
(4)考试地点: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内。
3、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内容:考核学生的能力素质、特长和专业学习的适应性。
(2)测试形式:面试。
(3)参加条件:有资格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
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若干个考评组,考评组由5位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按照实施细则制定的考评方法进行测试。学院纪检监察处实施全程监督。
(4)测试时间:2012年4月28日。
(5)测试地点: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内。
(6)测试方式:报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照专业成立若干个综合素质测试考评组,考评组由5个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制定的考评方法(另行制定)对学生进行逐个面试。各专业的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300分,由考评组成员按照评分规则(另行制定)评分,折算成满分100分。
4、总分折算方式:总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文化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50%。
五、体检
1、参加体检对象:所有参加学院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
2、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在当地可承担高考体检工作的医院自行完成体检工作。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资格。
六、录取
1、录取规则
(1)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3)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院不予录取。
(4)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根据专业计划,以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文化测试总分和综合素质测试三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若录取最低分的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优先录取。
(6)若某个专业参加考试人数低于计划数的120%时,该专业按不高于参加考试人数的80%比例进行择优录取,计划不足部分则转入普高统招计划,在相应的批次录取。
(7)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8)凡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在本院招生信息网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9)录取工作在5月底前完成。凡被我院提前录取的考生信息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并签订录取诚信协议,其他院校不再录取。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
七、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
1、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院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交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3、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过程将全程录像。
4、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八、附则
1、 本细则仅适用于2012年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2、 本细则经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3、本细则由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九、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1、咨询电话:(0571) 87154000 87171816 87171809
2、咨询地点:杭州市西溪路896号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乘车路线:306、346、853、B支2线在“金鱼井”站下车,往前100米即到)。
3、传真:(0571)87171809
4、网址:
5、E-mail:hzwxtjh@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