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方案

2012-03-26 09:59:12 来源:浙江高考网

  经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2012年我校将在部分专业实行校考单录模式自主招生。为了切实做好自主招生工作,根据《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浙高招委〔2010〕1号)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开展2012年自主招生工作,特制定如下自主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自主招生,以有助于学校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有助于促进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体现考生与我校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为目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与我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

  二、招生模式及原则

  1.招生模式:采用“校考单录”的模式,即学校考试、单独录取。

  2.招生原则:自觉实施阳光工程,按校考的文化课成绩、面试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折算成绩,结合相关选修科目成绩等,坚持“公开程序、公开信息、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科学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小组,以保证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1.成立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由学院董事长和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教学和纪检监察等院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系部负责人为成员(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制定自主招生政策,确定自主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制定工作方案,讨论决定自主招生的重大事宜。

  2.成立自主招生办公室。成员由学校招生就业办负责人、教务科研处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主要职责:根据招生方案组织、协调、实施自主招生的各项工作。负责考生报名组织工作;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协调工作计划的落实;负责拟订、实施招生宣传计划;做好我院自主招生宣传工作;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等。

  3.考务组。由教务科研处负责。主要职责:负责实施命题、考试等工作。试题的命制、审核;负责考场的编排、落实;负责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负责试题传递、保管安全;负责试卷的评卷和考试成绩的统计等。

  4.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组。由后勤管理处、保卫处、教务科研处、财务处负责。主要职责:负责落实考试场地、休息场地及各场地的相关设备;接待考生和家长来校资格审核期间的食、宿等工作;负责试卷传递、保管安全;负责报名、考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现场确认期间的报名收费工作;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其他安全。

  5.纪检监察组。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为自主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自主招生全程监督,接受考生举报并负责查实。自主招生工作实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省教育考试院双重监督制度。

  四、招生对象及条件

  招生对象为符合高考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生源地为浙江省的高中、中职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影视表演专业40名计划,电视节目制作专业30名计划,共70名自主招生计划。

  六、招生程序

  (一)报名

  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通过我校招生网提交报名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备齐相关材料到学校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定报名考试资格。

  (二)现场资格确认、缴费

  学校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确认,确认合格的考生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和面试,并交纳报名考试费110元。现场资格确认和缴费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都督南街138号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

  (三)文化课考试和面试

  由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

  1.考试时间:2012年4月14日—15日。

  2.地点:在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内。

  3.笔试科目:语文、历史、英语。

  4.内容:文化课考试内容依据2012年教育部公布的高考大纲要求命制试题,面试内容详见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招生网2012年自主招生面试细则。

  5.评分:文化课测试各科满分150分,面试计100分。

  (四)录取

  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严格遵循招生原则,择优录取。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根据专业计划,以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成绩换算分值、文化课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三项合计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如生源不足,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不足部分转到相应批次统招计划。综合分计分方法如下:

  综合分=考生文化测试总分/4.5×30%+面试成绩×50%+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20%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60+M×3+N×5,其中M为学业水平测试B级个数,N为学业水平测试A级个数,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分不超过100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算。

  (五)公示

  学校自主招生办公室负责将审定后的拟入选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和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同时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办理入学手续。凡被我院提前录取的考生信息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并签订录取诚信协议,其他院校不再录取。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

  七、实施进程安排

  2012年2月中上旬,完成自主招生方案的申请和报批工作。

  2012年2月20日—3月28日,做好学院自主招生的宣传工作。

  2012年3月28日—4月9日,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工作。

  2012年4月9日—13日,考生本人到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进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

  2012年4月14日—15日,考生在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进行文化考试和面试。

  2012年4月21—22日,学院招生网公布文化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

  2012年4月30日,拟录取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和浙江省教育院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012年5月14日,录取名单报省考试院备案。

  2012年5月17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2年5月25日,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办理交费注册手续。

  八、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自主招生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完成。参与自主招生工作人员的违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2.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考生参加面试过程将全程录像。

  4.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5.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6.纪检监察电话:0579-86558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