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教学[1999]3号)和《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公布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浙高招委〔2010〕1号)的精神和要求,2012年,我院将确定社会紧缺、应用性强和我院具有特色的专业中试行自主招生。为了切实做好自主招生工作,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严肃招生纪律,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实施自主招生,要有助于学院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有助于促进地方院校更好地培养本地实用人才,有助于体现考生与我院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并逐步完善与我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
(二)基本原则
坚持自主、自律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学院负责,衢州市教育局、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规范自主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相关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保证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职能部门和招生专业二级学院的负责同志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学院招生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和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同志组成。主要职责是:根据招生方案和管理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制订相关制度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处理各招生环节的日常工作和招生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
(二)组建自主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由衢州市教育局纪委书记任组长,学院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市教育局监察室及学院纪检监察室同志为成员。主要职责是:负责自主招生全程监督,参与复核录取名单,接受考生举报并负责查实。自主招生工作同时接受省教育考试院监督。
(三)实行委托命题方式,由省教育考试院或衢州市教育局指定委托命题单位进行命题,并阅卷。
(四)建立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考评专家库。专家库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专业课教师、用人单位专家等组成。综合素质测试考评专家组成员从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考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负责对报考者进行测试,提供测试结果。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护理专业50名。
四、报考条件
符合2012年高考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的衢州籍应届高中毕业生,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3)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
(4)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至少有三门成绩为A或B,其它成绩均为C及以上者;综合素质评价4项均不能低于P等。
五、报名时间与方法
(一)报名
考生可通过网络报名或到学院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考生可于3月27日—4月5日(截止时间为4月5日下午17时)登陆我院招生网站(http://www1.qzct.net/zs/)填写《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在网上提交后打印一份,由考生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凡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护理一个专业,不得兼报。根据《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
现场报名:考生也可在3月27日—4月5日的工作日(上午8时至11时半,下午14时至16时)来我院招生处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与网络报名相同,并打印《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含《诚信承诺书》)。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报名表》须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承诺书由考生本人签名。
(二)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收缴:考生在网上报名后,务必于4月6日通过我院招生网查询参加考试的入围名单,入围的考生须在4月7-8日现场确认时收缴报名考试费110元。
(三)现场确认
入围考生于2012年4月7-8日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复印件大小为A4纸):
1.已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的《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含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2.考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3.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4.《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
5. 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高中阶段各科会考成绩(等第)和技术考试成绩复印件;
6.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复印件;
7.所在中学校长亲笔签名的推荐信;
8.考生所交材料和费用恕不退还。
六、打印准考证时间、通讯地址和咨询方式
(一)打印准考证时间:2012年4月11-13日
(二)通讯地址:衢州市西区江源路18号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行政楼224室),邮编324000。
(三)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224室
2.网络咨询:http://www1.qzct.net/zs/
3.电话咨询:0570-8068678、8068656、8068211
七、考试及测试办法
(一)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的要求,以笔试的形式进行,科目为:语文、英语、数学。其中语文、英语各100分,数学50分,总分为250分。时间:2012年4月15日上午9:00—11:00时,语文;下午2:00—3:30时,英语;4:00—5:00时,数学。地点: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综合素质测试
1.学院以文化考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的250%划定入围分数线(最低分出现同分的情况全部入围),确定入围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入围名单将公布在我院招生网上)。
2.学院按照招生专业成立综合素质测试考评组,考评组由5位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组成,考评人员在自主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成员的监督下从综合素质测试考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库成员数不少于考评人员数的3倍,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专家库成员数的三分之一。考评组根据测试方案(见附件2《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护理专业2012年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案》)对考生进行逐个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为:2012年4月22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00—5:00时。地点: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3.综合素质测试评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
4.综合素质测试由考评组成员按照评分规则和评分标准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测试得分。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文化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在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在学院招生网上,考生根据提示进行查询。
八、录取规则
(一)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实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院负责的体制,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身体健康要求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办理。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三)录取
1.学院将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的要求,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生物、化学选修课程学分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录取分数的划定
(1)分数计算方法:
录取分满分为500分,其中高中会考成绩占30%(150分),文化考试成绩占50%(25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20%(100分)。
录取分=高中会考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高中会考成绩计算方法:
以A等第为15分,B等第为12分,C等第为8分的分值,从高中会考成绩中任选10门等第高的成绩相加,得出考生高中会考成绩。高中会考成绩满分为150分。
(2)录取分数的划定:按专业的实际招生计划数在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录取分数线,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的录取,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到额满。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语文、英语、数学、综合素质测试。
3.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招生网以及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必将及时核查并作出处理意见。
4.正式录取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如无疑义,学院确定正式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考生未录取原因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解决由我院自行负责。
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六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不影响其正常录取。
(四)其他说明
1.分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录取时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若报名的人数达不到招生计划数两倍时,招生计划进行调整,该专业的实际招生计划按报名人数的50%计算(有小数点的按进一法计算,但不超过原计划数),其余计划转入普高统招计划。
3.若实际参加考试的考生人数低于计划数1.5倍时,招生计划进行调整,该专业的实际招生计划按参加考试人数的67%计算(有小数点的按进一法计算,但不超过原计划数),其余计划转入普高统招计划。
4.学院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凡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
(五)公示
自主招生办公室负责将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上网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办理入学手续。
九、实施进程安排(暂定)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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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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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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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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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方案报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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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2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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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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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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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27日-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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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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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7日-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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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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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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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11日-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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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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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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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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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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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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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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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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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考生成绩上报省考试院审批备案、公示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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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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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名单报省考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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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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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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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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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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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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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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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
(一)自主招生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衢州市教育局及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面试考评进行全程录像或录音。
(三)所有参加自主招生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相关的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浙江省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试点暂行规定》、《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监督管理细则》等文件精神,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四)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我院提出报考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报名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五)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院纪委办公电话:0570-8068227、自主招生纪检组办公电话:0570-8068232。
十一、本方案由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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