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唯一一所公办建设类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始于1958年创办的浙江省建筑工业学校。2002年1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学院于2004年5月通过了省教育厅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6年12月以优秀的成绩通过了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8年被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确定为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0年9月被国家教育部、国家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办学50多年来,学院输送的3万余名各类人才已成为浙江省建设行业的骨干力量,学院已成为浙江省建设行业高素质高技能专门人才培养的基地和摇篮。
学院位于美丽的杭州钱塘江畔,校园占地面积522亩,建筑面积18.5万平方米。现设有建筑工程、经济管理、建筑与艺术、城市建设工程和人文与信息等5个系,开设23个招生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8000人,专任教师415人,其中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学名师2人,高级职称教师145人,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中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占76%。近年来,学院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到98%以上,位居全省高职院校前列。
学院为全国中德合作建设类高职楼宇智能化专业教学改革试点牵头学校,全国土建类高职高专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和规划园林类专业分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中央财政支持技能型紧缺人才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建设部中德合作(中西部地区)建设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培训基地,建设部建设类高职师资华东片培训中心和浙江省建造师资格注册培训机构、浙江省高职高专建设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浙江省建设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和秘书长单位。
二、招生模式
自主招生模式为学校考试、单独录取。
三、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招生对象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 |
建筑设计技术 |
普高生(文、理科) |
50 |
三年 |
7500元/年 |
中职生 |
10 |
|||
建筑设计技术 (建筑动画方向) |
普高生(文、理科) |
25 |
三年 |
7500元/年 |
中职生 |
5 |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室内设计方向) |
普高生(文、理科) |
50 |
三年 |
7500元/年 |
中职生 |
10 |
|||
环境艺术设计 |
普高生(文、理科) |
25 |
三年 |
7500元/年 |
中职生 |
5 |
四、招生专业
建筑设计技术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建筑设计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能从事项目策划、建筑设计和相关技术管理工作的具有较好职业素质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图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建筑设计表现、建筑制图与阴影透视、建筑设计基础、建筑材料与构造、计算机三维设计、建筑设计技术、建筑模型制作等。
就业方向:建筑师助理、房地产公司前期部及工程部、效果图制作等各类技术人员。
建筑设计技术(建筑动画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等多方面发展,具有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重点掌握从事建筑动画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建筑制图与阴影透视、建筑动画设计与制作、建筑概论、建筑设计表现、建筑设计、模型制作等。
就业方向:建筑动画设计师,从事建筑室内外表现、建筑效果图设计制作,大型建筑动画、建筑虚拟现实场景制作,广告、多媒体、游戏制作、影视动画等领域工作。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室内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与管理第一线需要,并具有必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建筑初步、快速表现技法、建筑制图与阴影透视、计算机辅助设计、建筑设计、建筑装饰设计、建筑装饰构造 、建筑装饰材料、装饰工程施工、构成、建筑史、建筑设备、建筑构造、建筑力学与结构、室内陈设设计、装饰施工组织与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概算等。
就业方向:从事建筑设计、建筑装饰设计、建筑装饰施工、建筑装饰工程制图(包括计算机绘制与手工绘制)和建筑装饰施工企业管理等工作。
环境艺术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基础知识,达到本阶段所需的专业创新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能在设计部门从事景观环境设计、效果图表现及施工管理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从事环境艺术设计及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景观设计、材料与构造、公共设施设计、景园植物设计园林树木花卉学、快速表现技法、计算机辅助设计等
就业方向:毕业后主要从事景观设计、园林设计及效果图制作等的企事业工作。
五、报考条件
1、面向浙江省生源,招生对象为符合当年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毕业生;
2、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综合素质评价均不能低于P等;
3、每位考生限填报2个专业志愿。
六、招生程序
(一)考生申请报名
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我院自主招生申请条件的申请者须认真填写《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表》,在4月8日前通过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w.zjjy.net/)进行网络报名。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已报名而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二)现场资格确认
学院根据申请条件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确认合格者参加由学院组织的文化考试和专业素质测试。
1、资格确认时间:2012年4月8日
2、资格确认地址: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内。
3、所需提供材料:
(1)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报名表(经高中学校盖章);
(2)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或《单考单招高职报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单、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中职生不必提供);
(4)加盖毕业学校印章的体检表复印件1份;
(5)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考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考生本人近期半身免冠一寸照3张;
(9)自主招生报名考试费110元/人,自主招生报名资料及报名费不退还。
(三)文化考试与综合素质测试
1、考试时间:2012年4月14日—15日
2、考试地址: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3、考试科目:
(1)文化考试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考试内容:文化考试参照2012年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考大纲要求命制试题,数学按普通高考文科大纲要求命制。
(2)专业素质测试
考试科目:美术基础;
考试内容:一是素描默写(写生),二是创意设计;
(3)素质特长项
凡在高中段学习期间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在总分折算时增加5-20分。
在《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调整高考加分政策的通知》(浙高招委〔2010〕5号)文件中规定的体育赛事(限田径、篮球、武术、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中获得个人第5、6名或三等奖励,以及集体项目三等奖励的,加5分;个人第3、4名或二等奖励,以及集体项目二等奖励的,加10分;个人第1、2名或一等奖励,以及集体项目一等奖励的,加20分。
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文广集团、浙江团省委等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文娱竞赛(限声乐、舞蹈、器乐、绘画、书法、戏曲)中获得个人第5、6名或三等奖励,以及集体项目三等奖励的,加5分;个人第3、4名或二等奖励,以及集体项目二等奖励的,加10分;个人第1、2名或一等奖励,以及集体项目一等奖励的,加20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只能取其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上述加分因素需现场确认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查验原件。考生加分须在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集体确认。
4、考试方式:笔试。
5、考试评分:文化考试各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专业素质测试满分150分。
七、录取规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实行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体制,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拔。
2、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无色盲。
3、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学院将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的要求,根据普高生(文、理科)和中职生两类对象按计划录取。进行总分折算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并以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不足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直到录取额满为止。
(1)普高生(文、理科)
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素质特长项)。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2分,C等以下不计分;专业素质测试分数要求最低达到90分。
(2)中职生
总分=文化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素质特长项)。其中:专业素质测试分数要求最低达到90分。
5、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专业素质测试分数排序,专业素质测试分数仍相同时则再按文化考试分数排序,文化考试分数仍出现相同时最后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为语文、数学、英语。若仍相同,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优先录取。
6、学院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7、若专业报考人数不满该专业招生计划,则按照报考该专业人数的80%录取;自主招生未招满计划,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转入高考统招计划,在相应的批次录取。
8、凡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9、录取工作在5月20日前完成。凡被我院提前录取的考生信息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并签订录取诚信协议,其他院校不再录取。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和高职单考单招;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及高职单考单招。
10、凡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
八、其他事项
1、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在当地具有高考体检资格的医院自行体检。
2、复检:学生入学后进行复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复检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学处理。
九、联系方式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联 系 人:陈老师、项老师、林老师、姜老师
通信地址: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
邮政编码:311231
咨询电话:0571-82871234、82606765
传真电话:0571-82871234
网 址:http://zsw.zjjy.net/
E - Mail:zjc676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