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学院201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深入实施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优化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在2013年继续实施并深化“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眼视光学(本硕连读)专业10名;临床医学专业30名。报考科类理科。
二、报名时间
2013年3月15日—3月30日
三、报名条件
具有浙江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8门(含)以上科目(含自选综合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者。
2.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6门(含)以上科目(含自选综合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3)语言文学特长类: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体育特长类:艺术类需要参加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并获得三级(含)以上证书。体育特长类(限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定向、健美操、武术):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3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
四、报名方式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2.网上报名:2013年3月15日—3月30日16点。申请人登录温州医学院本科招生网站,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
3.材料递交:申请人所须书面材料请用A4大小纸张打印装订,于3月30日之前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温州医学院招生办公室(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 ,邮编:325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① 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申请表,并附申请人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
② 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
③ 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④ 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 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⑥ 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家庭情况,是否有医学背景,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学校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请注意查询。
五、综合测试程序
(一)材料初审
学校将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资格审查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各类专项竞赛成绩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确定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
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3年4月5日在温州医学院本专科招生网上公布。
(二)考生报到
1.报到时间:2013年4月13日8:00-13:00
2.报到地点:温州医学院同心楼一楼大厅
(三)综合测试
1.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4月13日下午,笔试
2013年4月14日上午,面试(如通过初审人数未到招生计划数的6倍,则不安排笔试,所有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地点:温州医学院(温州市瓯海区茶山高教园区)
2.测试内容(主要考察学生专业素养、专业潜质)
(1)笔试: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6倍,则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考生需自备2B铅笔、钢笔或签字笔。
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6倍,则不安排笔试,所有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内容为 ①心理健康测试;②仪态仪表;③语言表达;④逻辑思维能力;⑤情景测试;
3.成绩评定:以面试成绩计,满分为100分。
(四)成绩查询和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综合测试结束后,按招生计划1:5的比例来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三位一体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于5月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13年高考一类科目组的考试。其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一批提前录取。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温州医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前表范围内,文理不得跨科填报。
2.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如下表: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
|
|
|
|
|
|
成绩折算(分) |
75 |
80 |
85 |
90 |
95 |
100 |
4.在录取时,当填报志愿人数未到招生计划的110%时,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
七、收费标准
通过初审的考生需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未通过初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八、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监察人员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讨论决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4.本招生简章由温州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wzmc.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wzmc.edu.cn
通讯地址:温州医学院招生办公室(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邮编325035)
联系电话:0577-86689885 传真电话:0577-86689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