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浙教试院[2011]5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1年高职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2013年我院将在部分专业实行自主招生,拟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有特长的优秀人才,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积极探索多元评价、多样选拔的高职招生新的选拔模式。按有利于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原则,选拔有创新能力、有特长、有专业素质的学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关于普通高校招生的政策规定,坚持“六公开、六不准”制度,实施阳光工程,自觉接受社会及省考试院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建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及监督机构以保证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制定自主招生方案及政策,制定实施细则,研究决定项目测试后各个测试项目的招生计划,研究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人员: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招生副院长及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教务处、招生就业处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分院院长为成员组成。
(二)自主招生办公室
职责:负责自主招生章程制定;负责自主招生宣传咨询工作;负责考生报名组织工作;负责考生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及相关材料审查工作;负责制作及发放校考准考证;负责制定测试流程;负责校考分数的统计及按入选原则确定入选考生名单;负责入选考生报批、公示及寄发工作;负责协助学院财务收费工作;负责协调自主招生工作方案的落实。
人员:学院招生就业处成员,学院财务处成员。
(三)自主招生考务组
职责:制订并实施文化课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实施方案;组建命题小组、阅卷小组、考评小组等并督查和指导其工作,负责处理测试过程中的问题等;实施保密制度,做好测试试题和评分参考标准等材料的保密保管工作。
人员:由教务处处长任组长,并确定考务组其他成员。
(四)自主招生安全保卫组
职责:负责试题运转、保管的安全;负责测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安全;
人员:由保卫处处长任组长,并确定安全保卫组其他成员。
(五)自主招生后勤保障组
职责:负责考试场地、考试设备、备考场地、休息场地的布置准备工作,负责清洁卫生及茶水饮食服务工作。
人员:由后勤处处长任组长,并确定后勤保障组其他成员。
(六)自主招生纪检监察组
职责:负责自主招生全程监督、负责接待考生和家长来信来访、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
人员:由学院纪检监察室负责落实。
三、报考条件和招生计划
(一)报考条件
报考对象为已取得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考资格和单考单招资格的应届、历届普高生和中职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普高类考生须参加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并获得考试成绩的学生(会考成绩以考试院提供的成绩为准);
(二)招生计划
2013年自主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普高文科 |
普高理科 |
普高艺术文科 |
普高艺术理科 |
三校生 |
学费 (元/学年) |
备注 |
新型纺织机电技术 |
|
10 |
|
|
32 |
6000 |
|
机电一体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自动化方向) |
5 |
15 |
|
|
|
6000 |
色盲色弱限报 |
艺术设计(动漫设计方向,与宁波卡酷动画制作公司联合培养) |
|
|
20 |
10 |
20 |
7800 |
|
连锁经营管理 |
10 |
15 |
|
|
20 |
6000 |
|
应用日语 |
30 |
8 |
|
|
20 |
6000 |
|
人物形象设计 |
|
|
15 |
8 |
15 |
7800 |
|
服装表演(时装表演与营销方向) |
|
|
|
|
12 |
6000 |
|
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 |
10 |
15 |
|
|
40 |
6000 |
|
现代纺织技术(纺织品设计与贸易方向) |
20 |
20 |
|
|
|
6000 |
|
合计 |
75 |
83 |
35 |
18 |
159 |
|
总计370名 |
四、测试与评分办法
(一)测试
分文化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以笔试和面试的形式,按照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和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命题,由学校自主命题和组织测试,总分由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中会考)、文化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三部分组成。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以高中会考成绩为依据(中职类考生不作要求)。文化测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测试形式为笔试。综合素质测试着重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潜质,内容包括已掌握的知识程度和学习能力;人文与心理素质;与所学专业相适应的气质、兴趣与服务形象;语言表达能力;其他与专业学习相关的能力要求等。测试形式为面试和笔试相结合形式。
(二)测试评分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成绩总分换算满分为120分(换算表如下),其计算办法为学业水平分数=所有会考等第所对应分值相加÷会考科目数;文化测试满分为180分(语文、数学、英语各科60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300分。
会考等第 |
A |
B |
C |
D/P |
E |
换算分值 |
120 |
100 |
90 |
80 |
70 |
普高类考生总分600分=学业水平分数120分(占总分的20%)+文化测试分数180分(占总分的30%)+综合素质测试分数300分(占总分的50%)。
中职类考生总分480分=文化测试分数180分(占总分的37.5%)+综合素质测试分数300分(占总分的62.5%)。
五、录取办法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根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文化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结果,按照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到额满,如生源不足,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不足部分转到相应批次统招计划。高中阶段具备有相关特长和相关专业选修课学分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录取工作在5月底前完成。凡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在本校招生信息网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
六、实施进程安排
(一)2013年3月20日—4月15日,网上报名,填写并打印《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和《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2013年4月20日16点前,考生本人到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进行现场确认资格,提交相关材料及缴纳报名考试费,打印准考证;
(三)2013年4月21日,文化考试及综合素质测试;
(四)2013年5月15日-5月25日,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和浙江省考试院网站公示;
(七)2013年5月底前,完成录取工作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2、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室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4、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