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学201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批复,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新课改高考方案,积极探索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综合素质评价(高校测评)和统一选拔考试(统一高考)三位一体的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促进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我校2013年继续进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为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能和特殊才能的优秀人才,特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选拔对象
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有一定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的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具有浙江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在满足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理科生数学、英语科目,文科生语文、英语科目为A等的条件下,达到以下两个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一)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文理科6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
(二)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文理科4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三等奖(含)以上;或获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须第一发明人)。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限声乐、器乐、舞蹈三类):参加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5所高校举办的中学生艺术周或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等活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并获得三级(含)以上证书。
5.体育特长类: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3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或为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
6.除上述专项外具有其他特殊才能的考生,可书面提出申请,由我校“三位一体”专家组评估认证。
三、招生计划
招生总计划125人,其中理科110人,文科15人。
科类 |
招生专业 |
计划数 |
理科 |
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工程) |
15 |
生物技术 |
15 |
|
工业设计 |
15 |
|
应用物理学 |
15 |
|
纺织类〔纺织工程(纺织技术与贸易、针织工程与贸易、纺织品设计方向)、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
25 |
|
轻化工程(染整工艺与设计、生态纺织化学品、纺织贸易与检测、制浆造纸工程方向) |
25 |
|
文科 |
经济与贸易类(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统计学) |
5 |
法学 |
5 |
|
传播学 |
5 |
四、报名方式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zstu.edu.cn),以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3月20日8:30至4月5日16:30
申请人登录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根据网上系统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报名信息填写完毕确认提交,完成网上缴费(报名费:110元)后用A4纸打印申请表。
(三)材料递交:2013年4月8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申请人将所需书面材料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同时接受重点中学以集体推荐的形式递交有关材料。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1.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浙江理工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
3.身份证复印件;
4.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5.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6.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要求考生本人手书(不接受电脑打印件),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五、选拔程序
(一)书面评审:
1.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竞赛成绩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于4月15日前分科类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6倍。
2.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同时寄送考生所在中学对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于4月21日至25日登陆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在网报系统中进行综合测试确认,并自行打印综合测试通知书。
(二)综合测试:
1.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成绩满分为100分。视报名情况和专业培养需要确定进行笔试或面试,笔试、面试的内容和时间在报名结束后网上另行通知。面试由五位专家独立评价,考试过程全程录像。
2.测试时间:2013年4月29、30日(4月28日下午13时至16时考生来我校报到、现场确认)
3.测试地点:浙江理工大学
4.面试时间及流程:①考生自我介绍(不超过5分钟);②专家面试评分(约25分钟);③面试结束后进行心理、性格和职业规划测评(约60分钟)。
(三)入围名单公示:
1.综合测试结束后一周内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2.入围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将入围考生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录取办法
(一)入围考生必须参加浙江省2013年高考一类科目组的考试,其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高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一批提前录取。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浙江理工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前表范围内,文理不得跨科填报。
(二)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如下表: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
4A |
5A |
6A |
7A |
8A |
9A |
10A |
11A及以上 |
成绩折算(分) |
65 |
70 |
75 |
80 |
85 |
90 |
95 |
100 |
(三)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招生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七、其他
(一)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该项工作。
(二)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我校设立的监督电话是:0571-86843028。
(三)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地 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邮编:310018)
联系电话:0571-86843333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zstu.edu.cn
交通路线:地铁:文泽路站;公交:B支4、K566、K320、K525、K328、K210(夜间)】。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进入报名系统:http://swyt.zs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