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简章

2013-03-20 10:13:50 来源:浙江高考网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浙高招委〔20101号)的文件精神,为了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使职业教育真正满足社会发展需求,同时在招生过程中搭建考生与用人企业交流的平台,进一步推进校企合作,经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2013年我校在部分专业继续实行自主招生。为了规范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实施阳光招生,切实保障考生权利,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教育部和浙江省关于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积极探索新的选拔模式,更好地选拔适合高职教育的学生,坚持“六公开、六不准”制度,实施阳光招生工程,接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及时、准确、全面公开自主招生相关信息,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二、招生专业、考生类别、招生计划、学制和收费标准

1  招生专业、考生类别、招生计划、学制和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考生类别

招生计划

学制

收费标准(元/学年)

市政工程技术

普通高考(文、理)

50

三年

6000

建筑设计技术(中澳合作)

普通高考(文、理)

70

三年

15000

医药营销

普通高考(文、理)

45

三年

5500

电子商务(创业班)

普通高考(文、理)

45

三年

6000

会计(中美合作)

普通高考(文、理)

50

三年

15000

传媒策划与管理

普通高考(文、理)

20

三年

5000

体育服务与管理(中美合作)

普通高考(文、理)

55

三年

16000

畜牧兽医

普通高考(文、理)

60

三年

免学费

宠物医学

普通高考(文、理)

45

三年

6000

园艺技术

普通高考(文、理)

45

三年

免学费

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

普通高考(文、理)

45

三年

免学费

城市园林

普通高考(文、理)

65

三年

6000

护理(中澳合作)

普通高考(文、理)

40

三年

12000

旅游管理类(含旅游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专业)

普通高考(文、理)

65

三年

6000

酒店管理(中加合作)

普通高考(文、理)

70

三年

15000

制药与检验类(含工业环保与安全技术、材料工程技术、化学制药技术、生物制药技术(生物制药)、生物制药技术(药物制剂)、工业分析与质量管理、环境监测与减排技术专业)

普通高考(文、理)

350

三年

工业环保与安全技术、材料工程技术、化学制药技术、工业分析与质量管理、环境监测与减排技术等专业6000,生物制药技术专业5500

国际商务

普通高考(文、理)

45

三年

6000

电子类(含应用电子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专业)

普通高考理科

90

三年

6000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专业)

普通高考理科

60

三年

6000

机械类(含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

普通高考理科

150

三年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5300、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6000

美术教育(师范类)

普通高考艺术类

30

三年

6000

艺术设计类(含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专业)

普通高考艺术类

110

三年

艺术设计专业6600、环境艺术设计专业6600、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专业6000、产品造型设计专业7800

数控技术

高职单考单招(中职)机械类

40

三年

6000

艺术设计

高职单考单招(中职)工艺美术类

20

三年

6600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专业)

高职单考单招(中职)

30

三年

6000

旅游管理类(含旅游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专业)

高职单考单招(中职)

25

三年

6000

制药与检验类(含工业环保与安全技术、材料工程技术、化学制药技术、生物制药技术(生物制药)、生物制药技术(药物制剂)、工业分析与质量管理、环境监测与减排技术专业)

高职单考单招(中职)化工(环保)类、药学类

20

三年

工业环保与安全技术、材料工程技术、化学制药技术、工业分析与质量管理、环境监测与减排技术等专业6000,生物制药技术专业5500

说明:1.考生类别以考生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名为准。

      2.表1中的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上级物价局批文为准。

三、报考条件和报名方式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普通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每个考生限报一所自主招生的高职院校),且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

2.报考护理(中澳合作)专业的普高考生要求中学会考英语成绩B等及以上。

(二)报名时间方法

1.报名

考生可通过网络报名或到学校现场报名。

网络报名:考生可于329日下午16时前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w.jhc.cn)查询招生政策、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并按要求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填写并打印《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表》。

现场报名:考生也可于329日下午16时前(上午8时至11时半,下午14时至16时)来我校招生就业处现场报名。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表》须考生所在学校加盖校名章,《诚信考试承诺书》由考生本人签名。

2.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收缴:中职考生和入围的普高考生通过我校自主招生系统使用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考试费110元,截止时间为411

3.现场信息确认

入围考生于20134127:3017:30(报考艺术设计专业的单考单招工艺美术类考生因与省单考单招工艺美术类专业考试时间有冲突,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为7:3011:30)到我校进行现场信息确认,未经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现场信息确认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复印件以A4纸格式):

1)加盖考生所在学校校名章的《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含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

2)考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3)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4)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必须加盖所在学校校名章(其他公章无效);

5)素质特长加分申请材料:符合素质特长申请条件的考生须在现场信息确认时交验有关证件、证明的原件,交复印件一份(必须加盖所在学校校名章),并填写《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素质特长加分申请表》。未在现场信息确认时上交相关材料和填写申请表的为自动放弃素质特长加分。

4.考生所交材料和费用恕不退还。

(三)专业志愿填报

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类)志愿。

四、素质特长加分认定

素质特长加分经相关部门认定并交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不同素质特长加分可累计(获得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累计不超过80分,其他考生累计不超过50分);同一素质特长加分取最高项(具体素质特长项目和加分见我校素质特长项目分值表)。素质特长成绩计入录取总分。

五、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学校成立由招生专业相关的专家、企业高级技术人员组成的考评组,由学校自主命题,自主组织考试。考试内容、形式、考评办法由学校提出方案,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一)考生分类及入围办法

1.考生分类

第一类为普高考生;

第二类为单考单招考生。

2.考生入围确定办法

第一类考生按专业(类)以中学学业水平测试(会考)折算分为依据,按计划数的300%划定入围分数线(同为入围最低分的考生同时入围),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入围名单于46日前公布在我校招生网上)。具有素质特长条件,又未达到入围分数线的考生,折算总分加上素质特长成绩后达到入围分数线的视为入围。入围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入围确定办法如下:

根据考生的中学学业水平测试(会考)相关科目的等第按表2的分值折算成相应科目分数,并乘以相应会考科目权重系数(见表3),得出各科目分。中学学业水平测试(会考)折算总分计算公式为:

中学学业水平测试(会考)折算总分=语文折算分×语文权重系数+数学折算分×数学权重系数+英语折算分×英语权重系数+物理折算分×物理权重系数+化学折算分×化学权重系数。

2  中学会考等第折算分值表

中学会考等第

A

B

C

P

E

折算分数

100

90

70

40

0

3  各专业会考科目权重系数表

专业()名称

会考相关科目成绩计算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市政工程技术

1

1

1

0

0

建筑设计技术(中澳合作)

1

0.8

1.2

0

0

医药营销

1

0.8

1.2

0

0

电子商务(创业班)

1

0.8

1.2

0

0

会计(中美合作)

0.9

0.9

1.2

0

0

传媒策划与管理

1

1

1

0

0

体育服务与管理(中美合作)

1.2

0.6

1.2

0

0

畜牧兽医

0.75

0.75

0.75

0

0.75

宠物医学

0.75

0.75

0.75

0

0.75

园艺技术

0.75

0.75

0.75

0

0.75

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

0.75

0.75

0.75

0

0.75

城市园林

0.75

0.75

0.75

0

0.75

护理(中澳合作)

1.2

0.6

1.2

0

0

旅游管理类

1.2

0.6

1.2

0

0

酒店管理(中加合作)

1.2

0.6

1.2

0

0

制药与检验类

0.7

0.7

0.7

0

0.9

国际商务

1.1

0.7

1.2

0

0

电子类

0.6

0.8

0.8

0.8

0

计算机类

0.6

0.8

0.8

0.8

0

机械类

0.6

0.8

0.8

0.8

0

美术教育(师范类)

1.3

0.6

1.1

0

0

艺术设计类

1.4

0.6

1

0

0

第二类考生不设入围分数线,在规定时间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二)文化考试

1.考试时间:2013413,考试地点:金华市婺州街1188号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内。

2.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根据2013年浙江省高考大纲),各科总分为100分,三门课程总分300分。

3.文化考试总分计算:文化考试总分=语文成绩×语文权重系数+数学成绩×数学权重系数+英语成绩×英语权重系数(各科的权重系数见表4)。

4  文化考试各科成绩权重系数:

专业()名称

考生类别

语文

权重

数学

权重

英语

权重

市政工程技术

普通高考(文、理)

1

1

1

建筑设计技术(中澳合作)

普通高考(文、理)

1

0.8

1.2

医药营销

普通高考(文、理)

1

0.8

1.2

电子商务(创业班)

普通高考(文、理)

1

0.8

1.2

会计(中美合作)

普通高考(文、理)

0.9

0.9

1.2

传媒策划与管理

普通高考(文、理)

1

1

1

体育服务与管理(中美合作)

普通高考(文、理)

1.2

0.6

1.2

畜牧兽医

普通高考(文、理)

1

1

1

宠物医学

普通高考(文、理)

1

1

1

园艺技术

普通高考(文、理)

1

1

1

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

普通高考(文、理)

1

1

1

城市园林

普通高考(文、理)

1

1

1

护理(中澳合作)

普通高考(文、理)

1

0.5

1.5

旅游管理类

普通高考(文、理)

1.2

0.6

1.2

酒店管理(中加合作)

普通高考(文、理)

1.2

0.6

1.2

制药与检验类

普通高考(文、理)

1

1

1

国际商务

普通高考(文、理)

1.2

0.7

1.1

电子类

普通高考理科

0.8

1.2

1

计算机类

普通高考理科

0.8

1.2

1

机械类

普通高考理科

0.8

1.2

1

美术教育(师范类)

普通高考艺术类

1.5

0.6

0.9

艺术设计类

普通高考艺术类

1.5

0.6

0.9

数控技术

高职单考单招(中职)机械类

0.8

1.2

1

艺术设计

高职单考单招(中职)工艺美术类

1.5

0.6

0.9

计算机类

高职单考单招(中职)

0.8

1.2

1

旅游管理类

高职单考单招(中职)

1.2

0.6

1.2

制药与检验类

高职单考单招(中职)化工环保类或药学类

1

1

1

(三)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时间:201341314日(报考艺术设计专业的单考单招工艺美术类考生因与省单考单招工艺美术类专业考试时间有冲突,综合素质测试时间放在12日下午12:30)。

2.测试地点:金华市婺州街1188号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内。

3.测试方式: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方式及分值见表5

5  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方式和分值

专业()名称

综合素质测试方式

面试或操作技能考试

专业能力技能考试

市政工程技术

300

0

建筑设计技术(中澳合作)

300

0

医药营销

100

200

电子商务(创业班)

0

300

会计(中美合作)

100

200

传媒策划与管理

300

0

体育服务与管理(中美合作)

300

0

畜牧兽医

0

300

宠物医学

0

300

园艺技术

0

300

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

0

300

城市园林

0

300

护理(中澳合作)

100

200

旅游管理类(含旅游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专业)

300

0

酒店管理(中加合作)

100

200

制药与检验类(含工业环保与安全技术、材料工程技术、化学制药技术、生物制药技术(生物制药)、生物制药技术(药物制剂)、工业分析与质量管理、环境监测与减排技术专业)

0

300

国际商务

100

200

电子类(含应用电子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专业)

0

300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专业)

0

300

机械类(含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

300

0

美术教育(师范类)

0

300

艺术设计类(含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专业)

300

0

数控技术

300

0

艺术设计

300

0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专业)

0

300

旅游管理类(含旅游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专业)

300

0

制药与检验类(含工业环保与安全技术、材料工程技术、化学制药技术、生物制药技术(生物制药)、生物制药技术(药物制剂)、工业分析与质量管理、环境监测与减排技术专业)

0

300

 

各专业(类)综合素质测试实施方案(在我校招生网上另行公布)。

(四)成绩公布与查询

文化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在考试结束10日内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

六、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实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身体健康要求

参照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办理。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三)总分的计算

1.第一类考生总分计算方法:

总分=中学学业水平测试(会考)折算总分(见入围确定办法中的计算方法)×中学学业水平测试(会考)折算总分权重系数+文化考试总分×文化考试总分权重系数+综合素质测试总分×综合素质测试总分权重系数+素质特长分。

中学学业水平测试(会考)折算总分、文化考试总分和综合素质测试总分权重系数见表5

5  中学学业水平测试(会考)折算总分、文化考试总分和综合素质测试总分权重系数

专业(类)名称

中学学业水平测试

(会考)权重系数

文化考试总分权重系数

综合素质测试总分权重系数

市政工程技术

0.5

1

1

建筑设计技术(中澳合作)

0.5

1

1

医药营销

0.5

0.75

1.25

电子商务(创业班)

0.5

0.75

1.25

会计(中美合作)

0.5

0.75

1.25

传媒策划与管理

0.5

1

1

体育服务与管理(中美合作)

0.5

1

1

畜牧兽医

0.5

1

1

宠物医学

0.5

1

1

园艺技术

0.5

1

1

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

0.5

1

1

城市园林

0.5

1

1

护理(中澳合作)

0.5

1

1

旅游管理类

0.5

1

1

酒店管理(中加合作)

0.5

1

1

制药与检验类

0.5

1

1

国际商务

0.5

0.75

1.25

电子类

0.5

1

1

计算机类

0.5

1

1

机械类

0.5

1

1

美术教育(师范类)

0.5

0.75

1.25

艺术设计类

0.5

0.75

1.25

 

2.第二类考生总分计算方法:

总分=文化考试总分×文化考试总分权重系数+综合素质测试总分×综合素质测试总分权重系数+素质特长分(文化考试总分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权重系数见:6)。

 

6  文化考试总分和综合素质测试总分权重系数表:

专业()名称

文化考试总分

权重系数

综合素质测试总分

权重系数

数控技术

0.6

1.4

艺术设计

0.8

1.2

计算机类

0.8

1.2

旅游管理类

1

1

制药与检验类

1

1

(四)录取

1.学校将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的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分数的划定

按专业的实际招生计划数在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录取分数线,确定拟录取名单。

3.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以及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公示10个工作日。

4.正式录取

公示后无疑义,确定正式录取名单,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同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考生未录取原因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解决由我校负责。

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或高职单考单招招生统一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则可参加六月份的普通高校或高职单考单招招生统一考试,不影响其正常录取。

(五)其他说明

1.分数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预录取时如果总分相同,优先录取在高中阶段具备与专业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与专业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选修课程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有素质特长加分的考生;没有素质特长加分或素质特长加分相同,优先录取综合素质测试总分较高的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总分也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考试中语文成绩较高的考生;以上各项成绩均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考试中数学成绩较高的考生。

2.若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招生计划数1.5倍的专业(类)(既招单考单招(中职)考生又招普通高考考生的专业(类)分别计算),其招生计划进行调整,该专业(类)的实际计划按有效报名人数的2/3执行(有小数点的按进一法计算),其余计划转入普高统招计划;如果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招生计划数的1.2倍的专业(类)(既招单考单招(中职)考生又招普通高考考生的专业(类)分别计算),其招生计划进行调整,该专业(类)的实际计划按实际参考人数的5/6执行(有小数点的按进一法计算),其余计划转入普高统招计划。

3.中学学业水平测试(会考)以浙江省会考办统一组织为准,学业水平测试(会考)成绩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准。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实施进程安排(时间如有变化将在学校招生网上及时告知)

程序

项目

日期

方案制定

完成方案报批工作

201336

考生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

201332916:00

入围名单公布

201346

现场信息确认

2013412

考生测试

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201341314

阅卷

201341316

公示录取

学校招生网及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向社会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20134月底

预录取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2013515

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2013520

入学注册

办理交费注册手续

2013531

八、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

(一)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自主招生纪检组办公电话:0579-82265055

(二)综合素质测试形式为面试的,全程录像或录音。

(三) 自主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浙江省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试点暂行规定》、《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监督管理细则》的各项规定,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四)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提交报考申请,如有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名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资格;已录取的若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五)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九、附则

学校以往有关自主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方案不符的,以本方案为准;本方案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十、本方案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素质特长项目分值表

项目

等级

分值

备注

 

三好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高中段)

省级

50

 

 

地(市)级

30

 

 

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中段)

一等奖

80

 

 

二等奖

70

 

三等奖

50

 

中学综合素质评定成绩(高中段)

A

5/

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

 

国家等级运动员

二级及以上

50

 

 

全运会

国家级前8

50

 

 

省级前6

40

 

地(市)级前3

30

 

体育单项锦标赛

国家级前8

50

限教育部(省教育厅、地(市)教育局)、国家体育总局(省体育局、地(市)体育局)组织的比赛项目

 

省级前6

40

 

地(市)级前3

30

 

中学生篮球、足球、乒乓球联赛

国家级前8

50

限教育部(省教育厅、地(市)教育局)、国家体育总局(省体育局、地(市)体育局)组织的比赛项目

 

省级前6

40

 

地(市)级前3

30

 

地(市)级中等职业技能大赛(高中段)

一等奖

50

限教育局组织的且与报考专业相关项目

 

二等奖

35

 

三等奖

20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中段)

一等奖

40

省教育厅、文化厅主办或参办的赛事

 

二等奖

30

 

全国社会艺术等级考试:

声乐、器乐、舞蹈、美术

八级及以上

10/

 

 

浙江省教育厅艺术特长生水平测试

A

20

 

 

导游资格证书

 

40

省级及以上旅游局导游考评委员会。加分专业为:旅游管理类

 

获得PETS考试合格证者

三级及以上

50

 

 

二级

30

 

书法、绘画、设计、雕塑、工艺美术、民间工艺、综合艺术、影像比赛(高中段)

二等奖及以上

50

限教育部、文化部和中国美协组织或参办的比赛且与报考专业相关项目

 

三等奖

40

 
 

书法、绘画、设计、雕塑、工艺美术、民间工艺、综合艺术、摄影摄像比赛(高中段)

一等奖

50

限教育厅、文化厅和省美协组织或参办的比赛且与报考专业相关项目

 

二等奖

40

 

三等奖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