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选拔适合高职培养的学生,探索新的选拔模式,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在总结2012年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基础上,结合2013年招生实际,2013年我校部分专业面向浙江省高中毕业生进行自主招生,以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有特长的优质生源,特制订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突出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特色,致力于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促进学生全面素质提高和个性化发展,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促进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自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一)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由我校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教学和纪检监察的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教学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全面领导自主招生工作,制定自主招生政策,确定自主招生计划,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审议和决定自主招生的重大事宜。
(二)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机构
1、办公室。主要职责:在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开展各项工作,做好相关组织和协调工作,制定各环节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考生报名组织工作,处理自主招生日常工作,研究、处理招生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负责编制自主招生简章及相关招生宣传材料,负责拟订、实施招生宣传计划;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负责录取工作;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考务组。 主要职责:制订并实施文化课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实施方案;组建测试小组、命题小组、阅卷小组、考评小组等,并督查和指导其工作;负责处理测试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根据相关保密制度,做好测试试题和评分参考标准等材料和相关关键环节的保管、保密工作。
3、纪检监察组。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自主招生的全程监督工作;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的投诉;负责招生违纪的认定和查处。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同时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全程监督。
4、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协助考务组做好考试场地、休息场地、相关考试设备的布置和准备工作;负责做好学生现场确认和测试期间的食、宿等相关工作;负责试卷传递、保管等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维护报名、测试期间的校园秩序;负责招生宣传、录取期间的网络运行、安全、稳定等工作,确保招生咨询电话的畅通和稳定;负责现场确认期间的报名收费工作;负责做好考生在我校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专业名称 | 学 制 | 招生人数 | 招生类别 |
市场营销 | 3 | 10 | 文理兼招 |
30 | 单考单招商业类15; 单考单招外贸类15 |
||
旅游管理 | 3 | 10 | 文理兼招 |
10 | 单考单招旅游服务类 |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20 | 理科 |
工业设计 | 3 | 10 | 文理兼招 |
建筑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3 | 35 | 文理兼招 |
影视动画(我校与台湾龙华科技大学合作培养) | 3 | 25 | 单考单招工艺美术类 |
应用电子技术 | 3 | 30 | 理科 |
30 | 单考单招电子电工类 |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3 | 10 | 理科 |
30 | 单考单招机械类 | ||
数控技术 | 3 | 15 | 理科 |
机电一体化技术(我校与台湾龙华科技大学合作培养) | 3 | 30 | 理科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30 | 单考单招计算机类 |
软件技术 | 3 | 20 | 理科 |
备注:1、具体计划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机电一体化技术和影视动画专业系我校与台湾龙华科技大学合作培养专业,实施双方共同制订的专业教学计划,实现双方课程体系的对接和教学资源的共享,第 1-4 学期及第6学期授课地点为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第5 学期授课地点为台湾龙华科技大学。赴台学习期间学生承担来回交通费、签证费、个人生活费,其余由学校承担。
四、报名条件
符合2013年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已办理高考或单考单招报名手续并取得高考报名号的浙江省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
4、普高考生高中会考语文、英语、数学、历史或物理(文科选历史,理科选物理)四门科目中最少3个C等及以上者。
五、报名程序
(一)申请报名:考生可于2013年3月25日9时—4月8日上午9时期间登录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网(http://zzzs.zjbti.net.cn/),查询招生政策、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并按要求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提交并打印《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表》(报名表须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书须由考生本人签名)。根据《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管理办法》,凡参加我校2013年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其中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只选专业大类名称),不得兼报。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4月8日上午9时。
(二)邮寄材料:
1、已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的《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表》,普高考生在报名表中需填写高中会考等第,由高中所在学校确认并盖学校公章;
2、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
3、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二面)和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A4纸);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照片后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5、已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取的各类奖项的证书复印件(A4纸);
6、《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或《单考单招高职报名证》复印件一份。
考生将上述材料一并备齐后于3月25日至4月8日之间(以邮戳日期为准)以邮政特快的方式邮寄到我校。(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15012)
(三)现场资格确认:提供《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或《单考单招高职报名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查验会考成绩等第;交验素质特长的有关证件原件,并填写《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素质特长登记表》;确认本人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4月12日(周五)8点至16时。现场确认地点: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四)学校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确认,确认合格者缴纳报名考试费:110元,领取准考证时统一缴费。
(五)考生所交材料及报名考试费恕不退还。
(六)已网络报名但未缴费或者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七)现场确认合格的学生参加由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八)素质特长项申请材料:符合素质特长项条件的考生必须在现场确认时交验有关证件的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并填写《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素质特长登记表》。未在现场确认时交验相关证件原件和填写登记表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六、测试
测试由文化课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组成,综合素质测试由专业测试项和素质特长项组成。
(一)文化课考试
1、时间:2013年4月13日(周六)。
2、地点: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3、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4、考试形式和内容:文化课考试以笔试的形式,考试内容根据2013年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分普高卷和单考单招卷命题。普高生参加普高卷考试,单考单招考生参加单考单招卷考试。
5、命题与阅卷:报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自主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实施。
6、考试分值:语文、数学、英语各为100分。文化课考试的科目成绩将根据不同招生专业、不同类别加权折算(另行公布)。
(二)综合素质测试
1、专业测试项
(1)时间:2013年4月13日(周六)。
(2)地点: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3)考察目标和测试形式:根据各专业的职业能力要求制定专业测试项目,考生根据报考专业、类别选择相对应的测试项目。各专业测试形式和考察目标如下表所示:
专业名称 | 测试形式 | 考察目标 |
市场营销 | 面试 | 学生的基本素质、专业学习潜力和专业学习的适应性 |
旅游管理 | 面试 | |
建筑工程技术 | 笔试 | |
工业设计 | 面试、上机 | |
建筑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笔试 | |
影视动画(我校与台湾龙华科技大学合作培养) | 笔试 | |
应用电子技术 | 上机、笔试 |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面试 | |
数控技术 | ||
机电一体化技术(我校与台湾龙华科技大学合作培养)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上机 | |
软件技术 | 上机 |
(4)测试分值: 100分。
(5)测试成绩评定:采用面试形式的,分专业建立面试评委师资库,测试前随机抽取产生当次面试评委,每组评委由5-7名评委专家组成,按照评分规则对学生进行测试;采用笔试和上机测试的,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测试标准评分。
2、素质特长项
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素质特长项中获得相应的成绩,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素质特长项成绩的,同类项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计加分,但累计计分省级职业技能比赛(即序列1)一等奖获得者各项素质特长分累计不超过80分,二等奖获得者累计不超过70分,其他考生累计不超过50分。
序列 | 项目 | 等级 | 分值 |
1 | 浙江省职业院校数控技能大赛、浙江省中职学校师生技能竞赛暨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选拔赛 | 一等奖 | 80分 |
二等奖 | 70分 | ||
三等奖 | 50分 | ||
2 | 高中阶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 省级(含)及以上 | 50分 |
地(市)级(含)及以上 | 40分 | ||
县(市、区)级(含)及以上 | 30分 | ||
3 | 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限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网球、乒乓球、田径、游泳、健美操、定向、武术项目)、文艺等比赛。 | 省级(含)以上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 50分 |
地(市)级(含)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 40分 | ||
县(市、区)级(含)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 30分 | ||
4 | 国家等级运动员(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定向运动、健美操) | 国家二级 | 50分 |
5 | 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 | 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 50分 |
地(市)级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 40分 | ||
县(市、区)级(含)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 30分 | ||
6 | 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书法美术及电脑制作等大赛 | 省级(含)以上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 50分 |
地(市)级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 40分 | ||
县(市、区)级(含)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 30分 | ||
7 | 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序列1除外),在相应比赛中获奖,且证书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的 | 省个人前六名或省三等奖(含)及以上 | 50分 |
地(市)级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 40分 | ||
县(市、区)级(含)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 30分 | ||
8 | 根据2013年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招生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认定对照表确定的技能证书项目范围内,获得证书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的 | 高级职业技能证书 | 50分 |
上述素质特长项材料需在报名时提供证件的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并填写《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素质特长登记表》(学校自主招生网下载),且在现场确认时交验证件的原件,未在现场确认时提供证件的原件和填写登记表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提交素质特长项材料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2日下午16时。
七、录取规则
1、根据以下公式计算总分
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中会考成绩H、文化课考试成绩W、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专业测试项P、素质特长项Q)按如下公式计算,总分为T,各科成绩的计算取整数(四舍五入),各分项计算及总分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考生应参加由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1)普高考生总分T=H÷9×20% +W÷3×35% +(P+Q)×45%
高中会考成绩需提供浙江省高中会考成绩,普高生未能提供浙江省高中阶段各科会考成绩(等第)的视为自动放弃会考分,非浙江省会考成绩无效。会考成绩分别统计语文、英语、数学、历史、政治、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9门课程(会考成绩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成绩为准)。
会考课程等第折算分值如下表:
高中会考成绩 | A | B | C | P | E |
成绩折算(分) | 100 | 90 | 80 | 65 | 55 |
(2)单考单招考生总分T=W÷3×45% +(P+Q)×55%
2、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普高考生和单考单招考生分别按专业(大类)招生类别排序),额满为止。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素质特长分数、专业测试分数、文化课考试分数、文化课单科成绩(按文化课单科权重)排序。
3、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若某个专业(或大类)参加考试人数低于计划数的120%时,该专业(或大类)按不高于参加考试人数的85%比例进行择优录取,计划不足部分在本专业(或大类)招生计划内调剂,调剂后仍不足,则转入统招计划,在相应的批次录取。
5、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将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自主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网站(http://zzzs.zjbti.net.cn/)和浙江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zjzs.net)上同时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6、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招生纪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7、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8、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八、学费标准
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学费与其他高职生相同,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具体费用如下:
专业名称 | 学 费 | 住宿费 |
市场营销 | 6000元/年 | 1200元/年 |
旅游管理 | 6000元/年 | 1200元/年 |
建筑工程技术 | 6000元/年 | 1200元/年 |
工业设计 | 6000元/年 | 1200元/年 |
建筑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7800元/年 | 1200元/年 |
影视动画(我校与台湾龙华科技大学合作培养) | 7800元/年 | 1200元/年 |
应用电子技术 | 6000元/年 | 1200元/年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6000元/年 | 1200元/年 |
数控技术 | 6000元/年 | 1200元/年 |
机电一体化技术(我校与台湾龙华科技大学合作培养) | 6000元/年 | 1200元/年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6000元/年 | 1200元/年 |
软件技术 | 6000元/年 | 1200元/年 |
九、实施进程安排
程序 | 日程安排 | 日期 |
制定方案 | 完成方案报批工作 | 2013年3月15日前 |
考生报名 | 考生网上报名 | 2013年3月25日9时~4月8日上午9时 |
现场确认 | 2013年4月12日 | |
考生测试 | 文化课考试 | 2013年4月13日 |
综合素质测试 | 2013年4月13日 | |
录取公示 | 将成绩上报省考试院审批备案、公示拟录取名单 | 2013年4月30左右 |
录取名单报省考试院备案 | 2013年5月14日左右 | |
待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 2013年5月20日左右 |
十、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为顺利完成自主招生工作,并确保质量,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学校围绕“安全、科学、公平”,精心组织自主招生考务工作。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确保测试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构建科学、多元、具有高职特色的招生选择标准,探索多样化的测试形式,针对不同考生群体,研究命制科学合理的测试内容和评价标准,提高自主测试的信度和效度;确保自主招生公开、公平、公正,以考生为本,制定符合社会公平理念的招生规则。
3、所有参与自主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章程》的要求,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4、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5、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6、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