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技学院201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贯彻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落实浙江省新课改高考方案,结合我校国际化办学特色和中德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的需要,我校自2013年起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
一、选拔对象
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创新精神、培养潜质、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外语学习能力、独立生活能力,且有出国留学愿望的优秀考生。
二、招生计划
理科招生,总计划数为40名,参加中德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具体招生专业、计划数如下:
科类 |
招生专业 |
计划数 |
备注 |
理科 |
电气类 |
10 |
中德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即“2+3”项目(前两年浙江科技学院学习,后三年赴德国学习,符合条件者分别授予德国合作院校的相应学位和浙江科技学院学士学位)。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5 |
||
机械类 |
10 |
||
生物工程类 |
5 |
||
土木类 |
5 |
||
计算机类 |
5 |
三、报名条件
具有浙江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理科考生,必须接受过十二年制正规中小学教育(小学6年、中学6年,不含转学、休学、留级等原因延长的学习年限),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申请报考:
1.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达到7A及以上(英语或德语、数学两科成绩须为A),其余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
2.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达到5A2B及以上(英语或德语、数学两科成绩须为A),其余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均限高中阶段获得):
(1)学科竞赛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3)语言特长类: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四、报名方式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申请人登录浙江科技学院招生网(http://zsb.zust.edu.cn),根据网上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报名信息填写完毕用A4纸打印。
3.申请材料:
(1)报名申请表(需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中学公章);
(2)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单(需盖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
(3)身份证复印件;
(4)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需盖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
(5)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盖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
(6)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要求考生本人手书(不接受电脑打印件),需本人签名。字数控制在800-1000字之间。
4.材料装订: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
5.材料邮寄:只接受邮政特快专递(EMS),截止时间前寄送至:杭州市留和路318号浙江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5070165,邮编:310023。(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五、书面评审
1.学校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核,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竞赛成绩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
2.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6倍。
3.书面评审结果将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
六、缴费
1.收费标准:110元/人。
2.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收取报名费,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名费。
3.缴费方式:报到当天现场缴费。
七、综合测试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主要考察学生创新精神、培养潜质、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考察沟通能力、外语学习能力、独立生活能力等方面素质。
综合测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八、时间安排
1.考生报名:2013年3月22日16:00至4月2日16:00。
2.材料邮寄:从报名时起至4月2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3.学校书面评审:4月3日至4月9日。
4.书面评审结果查询:4月10日至4月12日。
5.考生报到:4月14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6.综合素质测试:4月14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7.综合素质测试结果查询:4月30日起。
九、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13年一类科目组(理科)的考试。其会考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浙江科技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前表范围内。
2.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表: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
5A |
6A |
7A |
8A |
9A |
10A |
11A及以上 |
成绩折算(分) |
70 |
75 |
80 |
85 |
90 |
95 |
100 |
3.专业投档办法:对进档的考生,学校按照计划数1:1进行专业投档,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4.若考生专业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计划数的110%,则专业录取人数原则上控制在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十、其他
1.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该项工作。
2.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1-85070100。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考生所在中学应当对其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4.咨询与联系
咨询电话:0571-85070165 传真:0571-85070165
学校地址:浙江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杭州市留和路318号,邮编31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