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15 14:53:41 来源:浙江高考网

  1. 学校全称: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036。面向浙江省招生代码为0042,面向外省招生代码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代码为准。

  2. 校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515号。

  3. 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4. 邮政编码:311112。

  5. 办学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6.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7. 录取规则

  (1)应届或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需参加2013年全国统一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浙江省应届或往届职业高中、中专及技校毕业生,需参加2013年全省统一的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

  (2)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主管部门监督”录取体制,按考生高考成绩和德智体美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3)学校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

  (4)男女比例: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原则上仅招男生,其他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5)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报考航海技术专业的考生,身高1.65m及以上,双眼裸视力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辨色完全正常。报考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身高1.55m及以上,双眼裸视力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无红绿色盲。报考国际邮轮乘务专业的考生,身高女生1.60m及以上、男生1.70m及以上,五官端正,无纹身,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楚,无色盲、色弱。

  (6)录取具体方式

  A. 根据省招生主管部门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降分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B. 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C. 对享受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按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文体特长的考生。

  D. 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

  E. 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调整招生计划,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F.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船舶工程技术专业统一按大类招生,一学期后,按船舶机械设计与安装、船体修造2个方向分流培养,学生自主选择专业方向。

  8. 学费标准:6000元/年,实行一年一交的办法。

  9. 学生毕业后颁发由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10.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招生电话:0571-88481880,88481758

  (2)传真:0571-88481880

  (3)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515号,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邮政编码:311112

  (4)E-mail:zhbb@zjvtit.edu.cn

  (5)学校网址:http://www.zjvti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zjvtit.edu.cn

  (6)监督电话:0571-88481783

  学校招生负责人:季永青 学校负责人:王怡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