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中医药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3-12-09 17:18:34 来源:浙江高考网

  浙江中医药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之一。为推动我校体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竞技运动水平,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根据有关文件精神,2014年我校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4年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拟在全国招生8名,招生项目为武术(套路)。(具体招生计划以浙江省教育厅下达计划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2年9月1日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浙江省内考生具备以下条件者可报名: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或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比赛中获得前八名。

  2、浙江省外考生具备以下条件者可报名: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者且近三年内在全国比赛中获得前八名。

  三、报名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填写附件一(浙江中医药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网上预报名表)。

  2.截止时间

  附件一请于2013年12月22日前发至龚国慧老师邮箱:526134082@qq.com。

  网上报名后,经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合格者,我校以电话或短信另行通知考生参加浙江中医药大学专项测试,并填写附件二和附件三,测试时上交龚国慧老师。

  咨询电话:李震13588180880、龚国慧13588034217(上午8:30-下午20:00)

  四、专项测试报到

  1.报到时间

  2013年12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下午16:30。

  2.报到地点

  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体育部209办公室龚国慧老师。

  3.报到时须交验材料

  (1)登录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zjtcm.net/)招生动态栏,下载打印并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申请表》、《浙江中医药大学2014年高水平(优秀)运动员专项测试诚信表》(一式三份),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浙江籍国家一级运动员须同时提供浙江省体育局签发的国家一级运动员等级评定文件原件。

  (3)学历证明或毕业证书原件。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高中阶段参加的省级(含省级以上)比赛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原件。

  (7)近期2吋正面免冠照片3张(背面注明报考项目、姓名)。

  五、专项测试注意事项

  1.专项测试时间

  2013年12月29日(星期日)测试。

  2.专项测试地点

  浙江中医药大学体育馆

  3.专项测试内容

  (1)拳术1套或器械1套。

  (2)专项素质测试

  立定跳远、50米跑(遇天气原因不能实行,则实施14M×4往返跑)

  4.专项测试成绩公布

  (1)所有考生专项测试成绩

  所有考生专项测试成绩于测试结束后3天内在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zjtcm.net/)公布。

  (2)专项测试通过名单

  通过名单以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的合格名单为准。

  六、文化课考试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含参加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学生)均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对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的考生,我校将组织文化课单独考试。

  七、录取原则

  1.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份本科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的考生,依照本人志愿填报我校所设专业(文科考生只能填报文科类专业),按教育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经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并报当地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合格者予以正式录取(第一批专业除外)。

  注:我校进行的测试成绩不代替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测试或认定的成绩,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统一测试或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合格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拟录人选。

  2.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并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的考生,可参加由我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对达到我校录取线以上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并报当地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批。(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不少于三门,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考核标准不低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的要求,没有通过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核的,不能录取为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分数线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八、本简章如与教育部2014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不符,则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