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国科学院大学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我国新型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选拔机制,结合自身培养理念和办学特色,致力于造就一批追求科学梦想、献身科学事业、立志科学报国的未来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经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批准,2021年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国科大”)在浙江省继续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以下简称“三位一体”)招生工作。
一、 招生原则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选拔和录取优秀学生。
二、 招生对象
我校的报名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
1.理想高远、品德优良、学业优秀、热爱科学且具备创新潜质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2.向国科大申请参加综合评价且获得综合素质测试入围资格。
三、 招生计划和专业
2021年国科大计划在浙江省通过“三位一体”方式招收39人。
招生专业为: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生物科学、心理学、理论与应用力学、网络空间安全、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以浙江省招办最后公布数据为准。
四、选考科目要求
五、 报名及选拔方式
1. 报名
有申请参加“综合评价”选拔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报名。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印、盖章并扫描/拍照上传《中国科学院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申请表》。
注: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因此考生务必准确上传经中学教务部门确认盖章的《中国科学院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申请表》、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拍照件,考生不需要寄送纸质申请表及各种能力和特长证明的纸质材料。
2. 遴选
国科大将组织专家审核考生的申请材料,综合考察学生高中学习成绩、特长、获奖及参加社会活动等情况来进行遴选。具体入围比例由专家组根据当年各招生省份网上报名生源情况确定。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看。
3. 综合素质测试
国科大将组织专家团队参与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测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轮。初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数理逻辑,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洞察力、思维方式、人文情怀等。
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将组织体育科目测试。体育测试缺考者,其“三位一体”录取资格自动取消。具体测试项目及测试方式将另行通知。
国科大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综合素质测试结果,确定2021年度“三位一体”招生入围名单,该名单不超过录取人数的5倍。入围名单将在国科大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并报浙江省考试院备案。
六、录取方式
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须在5月27日前登录“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网上确认是否参加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作放弃录取资格。
国科大将按照综合评价总成绩由高到低将考生排序,由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生计划确定“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资格名单,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被国科大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志愿填报。
1.综合评价总成绩
综合评价总成绩由考生的高考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三个部分构成,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评价成绩=X × 60%+Y × 30%+Z × 10%
其中,X 代表高考成绩(含浙江省认定的加分),Y 代表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值与浙江省高考满分值一致),Z 代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值与浙江省高考满分值一致)。Z由浙江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算而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全为A者,则Z为满分;成绩中每增加1个B,在Z中按浙江省高考满分值的2%扣减;每增加1个C,在Z中按浙江省高考满分值的3%扣减;出现D或E者,不考虑其申请。
综合评价录取时,若出现综合评价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高考成绩、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三个分项从高到低排序。
2.其他
若国科大“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参加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125%,则“三位一体”录取人数控制在综合素质测试参加人数的80%以内。剩余指标通过统一高考招生录取。
七、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日9:00至4月30日晚24:00
综合素质测试入围网上公布时间:2021年5月20日左右
考生在“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确认时间:5月27日
综合评价测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一般为高考之后,高考成绩公布之前。
具体时间均以国科大招生网(http://admission.ucas.edu.cn)公布时间为准。
志愿填报与录取安排将另行通知。
八、其他
1.所有申请参加“三位一体”考生的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已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我校纪委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10-69671040。
八、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甲)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49
联系电话:010-88256215
招生网站:http://admission.ucas.edu.cn
本简章解释权属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