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浙大城市学院 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浙大城市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已确定。各报考专业初审结果如下:
专业 |
普通考生 通过人数 |
最低学考 折算分 |
特长生 通过人数 |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 |
270 |
85 |
20 |
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
180 |
74 |
6 |
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
285 |
60 |
2 |
护理学 |
420 |
81 |
12 |
详细名单见附件(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初审结果)。
如有疑问,请咨询学校招生电话:0571-88018551。
通过初审的考生后续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缴费
日期:3月19-28日
缴费方式:详见报名系统最新公告《2022年浙大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缴费方法》
温馨提醒:
1.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综合素质测试。
2.本系统个人缴费状态将在3月29日更新,届时方可查询。
二、准考证打印
日期:4月2日起
温馨提醒:
1.登陆报名系统,依次点击“报考进程——准考证”,打印即可。
2.如直接打印有困难,可将准考证截图打印,文字清晰可见即可。
三、综合素质测试
(一)面试
对象:所有通过初审的考生
地点:浙大城市学院 北校区
方式:英文朗诵+无领导小组主题讨论
时间安排见下表:
专业 |
测试日期 |
报到时间 |
预计结束时间 |
护理学 |
4月10日 (周日) |
7:00-8:00 |
11:30 |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 |
11:20-12:20 |
17:30 |
|
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
|||
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
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凭浙江省健康码(绿码)、行程码、核酸阴性证明(考前48小时内,电子、纸质均可)准时到校参加测试。
温馨提醒:
1.逾时未报到者,视为放弃综合素质测试。
2.个人具体报到教室、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二)特长生测试
对象:通过初审的特长类考生(见附件备注栏)
时间:4月9日(周六) 12:30-13:00考生报到
集合地点:北校区 文科1号楼120教室
温馨提醒:
特长类考生须参加面试和特长测试,特长测试时须出示特长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特别提醒:疫情如有变化,我校将根据国家省市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相应调整。请及时关注我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最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