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新课改高考方案,根据《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浙教试院〔2012〕39号文件)的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我院在2013年基础上继续实施并深化“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一、招生专业与招生人数
国际贸易40名;投资理财40名;以上专业文、理科各招20名。
二、报名时间
2014年3月1日-3月20日
三、报名条件
1.符合浙江省当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我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
2.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无法提供浙江省普通高中会考成绩,不能报考我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3. 身体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四、报名方式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2.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3月1日--3月20日,申请人登录浙江纺织服装学院招生网站,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
3.材料递交:由申请人将所有书面材料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浙江纺织服装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①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申请表;
②身份证复印件、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
③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④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⑤有素质特长的考生,须填写素质特长项目申请表(网上提交后打印一份);
4.考生登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打印《诚信考试承诺书》,由考生本人签署,打印一份。
5.材料装订: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6.材料邮寄:只接受邮政特快专递即EMS,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寄送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495号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574-86328888,邮编:315211(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申请材料寄到情况,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五、综合素质测试流程
1、初审
(1)学校组织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
(2)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4年3月22日在浙江纺织服装学院招生网上公布;
2、打印准考证
经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小组审核通过且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网打印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能参加学院综合素质测试。
3、综合素质测试
环节一:基本能力测试
我们学院基本能力测试主要考核学生的语言理解、数理分析、逻辑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5个方面。
(1)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3月29日
地点: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5号楼(信息楼)
测试形式:上机考试(满分80分)
环节二:特长认定
我院积极鼓励具有特长的考生报考,特制定综合素质特长考察办法。申请综合素质特长考察的考生,可在报名时填报相关内容,未填报的或填报内容不合规定的,不予认可。报名结束后,随带获奖项目证书的原件,参加特长现场认定。
1.特长认定项目和分值
序列 | 项目 | 等级 | 分值 | 备注 |
1 | 中学生体育运动会 | 省级前三名及以上 | 20 | 限体育、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项目(个人项目限前二名,团体项目限第一名) |
地市级前二名 | 15 | |||
2 | 国家等级运动员 | 国家二级及以上 | 20 | 限体育主管部门颁发证书 |
3 | 文艺、科技比赛 | 省级前三名或三等奖及以上 | 15 | 限教育、文化、宣传主管部门组织的项目(声乐、舞蹈、美术、器乐、书法、演讲、辩论、小品、发明、航模等) |
地市级前二名或二等奖及以上 | 10 | |||
4 | 全国及浙江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 | 八级及以上 | 15 | 限全国及浙江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声乐、舞蹈、美术和器乐项目 |
五级及以上 | 10 | |||
5 | PETS、CET考试合格证 | 四级及以上 | 20 | 限教育部考试中心核发且与报考专业相关证书 |
6 | 日语等级考试 | 一级 | 20 | 限日本国际交流基金及其财团法人日本国际教育交流协会组织的考试且报考商务日语专业 |
二级 | 15 | |||
7 | 其他特长 | 其他特长的考生,所报的特长项目须由所在学校审核证明,并公示。经我院综合素质特长考察专家委员会面试、评审、上报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批准后,可在综合素质特长考察环节给予0到20分。 |
2.测试形式:由综合素质特长考察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的特长项目进行现场考察评审,并按特长考察项目标准确定该环节的分值。
3.测试内容:考查考生综合素质专项特长。
4.测试分值:最高分20分(多项均有成绩,以得分最高项计算,成绩不累加)。
5.测试时间:2014年3月30日
6.测试地点: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校内(考场等信息详见考生准考证)。
7.考生所申请特长的奖项、证书及各项事由均需在高中阶段,自主招生报名截止日期之前获得方为有效。
六、成绩查询和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我院招生网查询成绩。
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七、录取办法
1.获得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2014年高考,录取批次安排在文、理第三批提前批;考生须在院校志愿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院志愿,否则无效;“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进档考生,分文、理科按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总分按照高中学业水平(会考成绩)、学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项合计而成。总分满分250分=高中学业水平分数折合满分50分(占总分的20%)+学院综合素质测试折合满分100分(占总分的40%)+高考考试成绩折合满分100分(占总分的40%)计算形成。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满分为50分(换算表如下),其计算办法为学业水平分数=所有会考等第所对应分值相加÷会考科目数;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高考考试成绩总分折算成满分为100分,普通文理考生高考成绩指的是考生科目三总分。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表
会考等第 | A | B | C | D/P |
换算分值 | 50 | 40 | 30 | 20 |
5.有特长(学科特长、创造发明、比赛获奖等)的考生,经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决定后再计划内予以优先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在录取时,当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招生人数的110%时,录取人数为填报志愿人数的85%。
八、收费标准
通过初审的考生需在网上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未通过初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九、监督机制
1.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监察人员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学院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574-86329805。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院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院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4.本招生方案由浙江纺织服装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zjff.edu.cn
学院招生网:http://zs.zjff.edu.cn/
通讯地址:宁波市风华路495号,浙江纺织服装学院招生办公室
2号楼104室,邮编315211
联系电话:0574-86328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