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绍兴职业技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为了更好地选拔适合我校办学特色和培养目标的学生,结合我校实际开展201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以有助于学校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有助于促进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体现考生与我校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为目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与我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
二、招生原则
坚持自主、自律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施阳光招生工程,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相关信息,规范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小组,以保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教学和纪检监察等院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部)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制定“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政策,确定“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制定工作方案,讨论决定“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重大事宜。
(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机构
1.办公室。主要职责:在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工作方案开展各项工作,做好相关组织和协调工作,制定各环节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考生报名组织工作,处理招生日常工作;负责编制“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及相关招生宣传材料,负责拟订、实施招生宣传计划;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负责录取工作;完成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 考务组。主要职责:制订并实施综合素质测试实施方案;组建命题小组、测试小组、考评小组等,并督查和指导其工作;负责处理测试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根据相关保密制度,做好测试试题和评分参考标准等材料和相关关键环节的保管、保密工作。
3. 纪检监察组。主要职责:负责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全程监督工作;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的投诉;负责招生违纪的认定和查处。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同时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全程监督。
4.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协助考务组做好考试场地、休息场地、相关考试设备的布置和准备工作;负责维护报名、测试期间的校园秩序;负责招生宣传、录取期间的网络运行、安全、稳定等工作,确保招生咨询电话的畅通和稳定;负责做好考生在我校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招生计划及专业
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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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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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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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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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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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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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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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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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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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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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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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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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电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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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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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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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漫设计与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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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5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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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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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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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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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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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具体计划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五、报名条件
符合2014年高考报名条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取得高考报名号的浙江省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 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均为合格(含)以上;
4.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
六、报名程序
(一)申请报名:考生于2014年3月5日9时—3月21日17时期间登录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w.sxvtc.com/),查询招生政策、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并按要求准确输入个人信息进行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个专业志愿。报名成功后,打印《绍兴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报名表须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书须由考生本人签名)。
(二)缴费:考生在网上报名后,于3月25日前通过全省工商银行缴费系统缴纳“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费110元(以省物价部门批准为准)。具体缴费方式见网站提示。
(三)邮寄材料:
1.已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的《绍兴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
2.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
3.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二面)一份(A4纸);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照片后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5.已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取的各类奖项的证书复印件(A4纸);
6.《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一份。
考生将上述材料一并备齐后于3月25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以邮政特快的方式邮寄到我校。(邮寄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山阴路526号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邮编:312000)
(四)现场资格确认:提供《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和身份证原件;审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会考)成绩等第;交验素质特长(获奖证书等)的有关证件原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递交银行缴款回单。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3月29日(周六)8点至16时。现场确认地点:绍兴职业技术学院。
(五)经资格确认合格的考生领取准考证。
(六)已网络报名但未缴费或者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所交材料及报名考试费恕不退还。
(七)已领取准考证的考生参加由绍兴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
(八)如未在现场确认时交验素质特长项相关证件原件和未填写《绍兴职业技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素质特长登记表》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七、综合素质测试
1.时间:2014年3月30日(周日)9:00开始(必须在面试当天8:30之前签到领取测试号)。
2.地点:绍兴职业技术学院。
3.测试形式:面试和考核。
4.测试组织:分专业建立面试评委师资库,测试前随机抽取产生面试评委,每组评委由5-7名评委专家组成,按照评分规则对考生进行测试。
5. 分值: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总分为250分。其中面试200分,素质特长测评50分。
素质特长测评主要依据为高中阶段竞赛及获奖情况,经学校考评组审核后,最高可获得50分。素质特长具体项目及分值另行公布。
6.测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以登录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w.sxvtc.com/)首页,点击相应查询链接,输入要求字段查询。
八、录取规则
1.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总分500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合成满分50分,占总分的10%)+综合素质测试分值(折合成满分250分,占总分的50%)+高考考试成绩 (折合成满分200分,占总分的40%)。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计50分,B等计40分,C等计30分, P等计20分,折算分值为语文、英语、数学、历史、政治、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9门课程等第换算成绩之和/9(课程成绩依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为准),满分为50分。
2.入围考生名单公示。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以及实际报考情况,由“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入围实际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1:5)。根据入围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分文科、理科)划定入围分数线,入围分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分值+综合素质成绩总分”计算形成。凡入围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信息,在本校招生信息网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必将及时核查并作出处理意见。
3.确定入围。入围名单公示后如无疑义,学校确定正式入围名单,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向考生发放入围通知书。
4.获得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2014年高考三类科目组的考试,其学业水平测试(会考)成绩折算分值、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合成综合成绩。录取安排在第三批提前进行,考生在填报高考第三批提前批志愿时,须将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填为第一志愿,并填上相应专业,学校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高考成绩无第三批批次线要求)。
5.正式录取。各专业考生的录取,按照综合成绩计算形成的分数,按专业(分文科、理科)的实际招生人数在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录取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男女生比例不限),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在录取时,若考生专业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人数的85%以内,剩余部分计划转到相应批次统招计划。
九、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审批备案标准收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考生学费与本校同专业其他高职生相同,具体见学校招生章程。
十、实施进程安排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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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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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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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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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方案报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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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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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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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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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5日-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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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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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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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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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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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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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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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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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综合素质测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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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5日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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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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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拟入围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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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10日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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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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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成绩上报省考试院审批备案、公示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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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10日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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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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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考生成绩和拟入围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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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15日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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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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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向社会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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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15日—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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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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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围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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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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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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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入围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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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5日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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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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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我校志愿及相应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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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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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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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考生志愿填报和考分情况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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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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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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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办理注册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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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具体日期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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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学校围绕“安全、科学、公平”,精心组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考务工作。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确保测试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构建科学、多元、具有高职特色的招生选择标准,探索多样化的测试形式,针对不同考生群体,研究命制科学合理的测试内容和评价标准,提高自主测试的信度和效度。
2.所有参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绍兴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要求,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3.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5.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方案由绍兴职业技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