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综合素质测试公告
各位考生:
您好!根据《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现将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报到:
报到时间:2015年4月11日上午8:00-10:00
报到地点: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稽山校区4号教学楼大厅(西方语言学院)
(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稽山校区校园内)
报到事项:验证考生身份、核对考生信息、签订承诺书;熟悉笔试试场
二、笔试安排:
1. 笔试时间:2015年4月11日上午10:30——11:30。
2. 笔试地点: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稽山校区8号教学楼(东方语言学院)
3. 笔试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
4.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2015年4月11日下午17:00左右公布,学校按招生总计划数1:6的比例划定面试入围考生的分数线,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入围面试考生的名单(若最后1名考生出现同分,则一起进入面试)。同时,公布参加上、下午面试的考生名单。
5. 查询方式:考生可直接通过学校“招生网”(http://www.zyufl.edu.cn/zs)查询。
三、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2015年4月12日
上午面试考生:报到7:00,面试时间:7:30-12:00
下午面试考生:报到11:00,面试时间:11:30-17:30
2.报到地点: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稽山校区综合楼会议中心
3.面试内容:面试将分专业进行,主要考察学生对所选专业的学习潜力,学习该专业的综合素质,以及语感等语言学习能力。
4.面试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四、成绩计算:
综合测试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的高低,按学校招生专业计划数的1:5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在学校招生网进行公示。考生可于2015年4月15日以后在学校招生网查询结果。
五、生活服务提示
(一)交通线路
1.自驾车线路:
(1)经杭甬高速:可在绍兴高速出口下,直行至昌安立交桥,上桥按“宁波方向”指示牌沿环城东路直行,往大禹陵方向约5公里左右,即到学校西大门;
(2) 经甬台温高速:可在上虞东关高速出口下,沿104国道沿绍兴方向往西行,至东湖立交桥上桥按“诸暨方向”指示牌,沿二环东路直行,约3公里左右,即达学校南大门;
(3)经杭金衢高速:在诸暨转绍诸高速,至绍兴平水高速出口下,右转沿阳明路至二环南路左转,再前行数百米,即至学校南大门。
2.公交线路:
绍兴火车北站下车:乘BRT快速公交1号线至人民路口站,换乘130路或10路公交车至越秀
绍兴火车站下车:步行至“水木清华”站乘2、10、35、130路至越秀
绍兴汽车客运中心下车:乘35、106、116、130、136路公交车至越秀
绍兴汽车西站下车:乘6路或9路公交车至“解放路凤江路口”站,对面站台换乘2路或106路车至越秀西大门
绍兴汽车东站下车:乘10、116、136、188路公交车至越秀西大门
(二)用餐服务
考试期间,稽山校区内有桃李餐厅、樱花餐厅、玫瑰餐厅向考生和家长开放,考生和家长用现金直接购买餐券。
附件1: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综合素质测试(笔试)须知
1.考生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两证齐全),经身份验证后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及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2.除考试另有规定外,考生只准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黑色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参加考试。严禁将手机、资料、提包等物品带至座位。
3.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出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4.考生必须按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离开座位。
5.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不得答卷。
6.必须用黑色水笔书写姓名、准考证号,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上相关的信息点及作答客观题。不得在答题卡(纸)和准考证上作任何标记。考试过程中不能使用透明胶和涂改液。
7.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缺损、错装、字迹不清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8.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传递资料,严禁交头接耳、窥视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和答题卡(纸)。
9.考试期间,任何人不得将试卷内容和答题信息传出考场。
10.考试结束铃响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反放,经监考人员收卷在准考证上签字后方可离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纸)及草稿纸带出考场。
11.本次考试启用标准化考场,各考场内设置有监控设备及屏蔽仪,考试过程实行全程录像。
12.考生必须遵守本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否则,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3.若不参加笔试,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附件二: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考生综合素质测试(面试)须知
1.考生未能在学校指定时间报到,视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报到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齐者,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暗示或透露个人信息,否则作零分处理。
4.报到时,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多媒体终端设备等私人物品,须按学校要求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通讯工具”带入面试区域内,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5.考生必须根据我校公布的面试时间,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抽取面试序号并参与面试流程培训。
6.考生按自己抽签所确定的考场号与面试序号参加面试。考生在候考室等候期间,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候考室实行全封闭,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考生因个人原因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
7.正式面试开始前,工作人员按考场号与面试序号逐一引导候考室考生进入准备室;准备室考生随时准备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
8.考生严格按照考官的指令回答问题。答题结束前1分钟,工作人员举牌提示考生时间“剩余1分钟”。
9.面试一结束,考生到休息室领回准考证与身份证,暂时在休息室休息不得离开,等到全部考生面试结束,方能离开休息室。
10.考生在考试期间须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