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科学院大学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我国新型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选拔机制,结合自身培养理念和办学特色,致力于造就一批追求科学梦想、献身科学事业、立志科学报国的未来科技领军人才。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2015年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国科大”)在浙江省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一、 招生原则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选择,选拔和录取优秀学生。
二、 招生对象
我校的报名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
1.招收理想高远、品德优良、学业优秀、热爱科学的理科高中毕业生;
2. 品学兼优且具备创新潜质;
3. 向国科大申请参加综合评价且获得综合素质测试入围资格。
三、 招生计划和专业
2015年国科大计划在浙江省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选拔方式招收30人。
招生专业为: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及其要求以国科大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edu.cn)公布为准。
四、 报名及选拔方式
1. 全部采用考生自荐方式报名。
报名材料要求:所有申请参加“综合评价”选拔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科大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edu.cn)注册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中国科学院大学2015年本科招生综合评价选拔申请表”。请打印该申请表,经中学教务处认定成绩并加盖公章,经中学校长或班主任签署意见及签名后,通过快递方式寄送至国科大招生办。
除申请表之外,欢迎考生提供关于各种能力和特长的证明材料(如学科竞赛、科研活动、省市级三好学生、兴趣特长、社会活动等)。
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张,并按综合评价选拔申请表、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科研活动证明和其他材料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
注:考生申请材料请勿寄送原件。
2. 国科大将组织专家审核考生的申请材料,综合考察学生高中学习成绩、特长、获奖及参加社会活动等情况进行遴选。对于在数学、物理、计算机三大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竞赛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可以直接获得面试资格。
国科大将从报名的考生中,遴选约5倍于浙江省“综合评价”选拔招生人数的考生参加面试。
获得综合素质测试入围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在国科大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于5月底前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3. 国科大将组成面试专家组,在浙江省指定考点进行面试。每个面试小组由3名专家组成。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于面试前随机抽取分组编号,每5名考生为一组共同参加面试,面试时间约为1小时。面试过程对所有考生均相同,且全程录像,相关影像资料将留存备查。
面试将主要考察学生的数理基础、逻辑推理、学习兴趣、想象能力、表达能力及综合素质,一般不出具刚性答案的题目。
4.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纳入本科提前批次录取。考生应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本科提前批次原则上以第一志愿填报国科大。本科提前批次志愿不填报国科大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评价入围资格。
5.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在本科提前批次,将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投档给国科大。国科大录取时不设专业分数级差,所有投档考生按照按综合评价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综合评价成绩由考生的高考成绩、面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三个部分构成,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评价成绩=X × 60%+Y × 30%+Z × 10%
其中,X 代表高考成绩(含省市认定的加分),Y 代表面试成绩(满分值与浙江省高考满分值一致),Z 代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值与浙江省高考满分值一致)。
Z由各省市考试院认定的成绩换算而得。对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全为A者,则Z为满分;成绩中每增加1个B,在Z中按浙江省高考满分值的2%扣减;每增加1个C,在Z中按浙江省高考满分值的3%扣减;出现D者,一般不考虑其申请。
若本科提前批次第一志愿填报国科大的考生人数未达到国科大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的110%,则第一志愿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非第一志愿填报国科大的考生,综合评价成绩原则上须不低于第一志愿录取最低分才能录取。
6. 具有突出特殊才能的考生,可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过所在中学推荐、专家组认定、国科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其综合评价成绩可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50%+高考总分×40%”的比例计算形成。”获得此类资格认定的考生一般不超过当年国科大在浙江省招生计划的3%。
五、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3日早8:00至4月15日晚12:00
纸质材料送达截止时间:2015年4月25日(以收件邮戳日期为准)
面试入围网上公布时间:2015年5月上旬
面试时间:高考结束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时间均以国科大招生网(http:// admission.ucas.edu.cn)公布时间为准。
六、 其他
1. 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立刻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我校纪委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10-88256029。
七、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甲)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49
联系电话:010-88256215
招生网站:http://admission.ucas.edu.cn
本简章解释权属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