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衢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
学前教育(师范)。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
总计划数为35名,其中文科20名,理科15名。
第十五条 报名条件
(一)具有浙江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
(二)有志于从事学前教育工作;
(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有4门及以上为A等(或者A等与B等之和为6门及以上),其余为C等及以上。
(四)综合素质评价均不能低于P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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