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衢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2016-01-27 17:39:25 来源: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

  学前教育(师范)。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

  总计划数为35名,其中文科20名,理科15名。

  第十五条 报名条件

  (一)具有浙江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

  (二)有志于从事学前教育工作;

  (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有4门及以上为A等(或者A等与B等之和为6门及以上),其余为C等及以上。

  (四)综合素质评价均不能低于P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