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丽水学院“三位一体”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安排公告
根据《丽水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现就综合素质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报到
(一)报到时间:4月9日8:30~12:00;
(二)报到地点:丽水学院西校区图书馆大厅;
(三)报到事项:1.核对考生信息;2. 熟悉笔试试场。
二、笔试安排
(一)笔试时间:4月9日下午 13:30~15:00,共90分钟;
(二)笔试地点:丽水学院西校区教1幢、教2幢、教4幢,东校区教13幢、教16幢(具体地点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以及附件“丽水学院三位一体招生考试考场分布示意图”);
(三)笔试内容:题型为选择题;笔试内容:时事知识(约10%)、人文社科基础知识(约25%)、自然科学基础知识(约25%)、逻辑(20%)、认知能力(20%)。
注意事项: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提前15分钟进场(缺一不得入场),13:45后不得进场考试;务必严格遵守《考生守则》;须自备黑色水笔、2B铅笔、橡皮;考试中途不得离场。
(四)公布进入面试名单与笔试成绩: 4月9日19:00左右(尽可能提前),按文理科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分别划定进入面试分数线,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考生名单(若最后1名有同分考生则全部进入);考生可利用微信查询(关注我校官方微信号:Lishui_University,或扫描准考证上的二维码关注我校微信平台),或通过丽水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zsw.lsu.edu.cn )查询、或前往丽水学院西校区教4门厅公告栏查看。
在此之前,笔试试卷阅卷统分一结束,我校将尽快提供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进入我校三位一体招生报名系统查询自己的笔试成绩。
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2016年4月10日。
为确保面试评分公平公正,文理科考生分场面试。文科考生在上午场面试,理科考生在下午场面试;
上午场:报到 7:00—7:30,面试 8:30--11:50
下午场:报到 12:00—12:30,面试 13:30—17:30
(二)面试报到地点:教6幢(具体报到教室在公布面试名单时公布);
(三)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质。具体为①仪容仪表;②口头表达;③思维能力;④特长展示(面试室只提供电子钢琴、粉笔,其它特长展示用具由考生自带,但须经工作人员认可,严禁携带MP3等电子产品)。
(四)面试流程:
1.报到;
2. 抽签决定面试先后(在报到室抽取面试顺序号),接受面试培训;
3. 抽签决定面试试场;
4. 考前准备:考前进入准备室,领取面试题备考,准备时间5分钟;
5. 面试:考生凭面试顺序号和考场号,进入相应面试室面试,面试时间为8分钟(其中问题回答6分钟,特长展示2分钟)。
6、面试结束,考生取回自己的物品,进入休息室休息(可带书阅览);须等本场考生面试全部结束方可离开(上午场文科考生约在11:50能离场,下午场理科考生约在17:30能离场)。
(五)面试须知:
1. 为确保公正公平,考生面试的先后及考场,由两次抽签随机确定。
2. 考生须按时报到,逾时未报到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 报到时须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
4. 考生进入面试区域(报到室、准备室、面试室、休息室),严禁携带手机、MP3等电子产品,也不要携带非考试必需用品。
5. 考生进入面试室,除出示自己的面试顺序号和考场号外,不得透露自己其他任何身份信息。
6. 面试结束,考生不得将考题带出面试室;在本场面试结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考题。
7. 在面试过程中,将安排考务工作人员随时引导;考生须听从指挥;在面试区域内,不得高声交谈影响他人。
8. 由于考生等候时间较长,允许考生带书籍在报到室和休息室内阅览。
上述内容中的禁止性规定,所有考生务须遵守;如有违反,将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四、成绩评定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以面试成绩计,满分为100分。测试结束一周后可以查询面试成绩。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上的“三位一体成绩查询入口”查询,也可通过微信查询。最终入围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五、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4月2日至8日在我校“三位一体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自己的准考证。准考证上将注明考场地点、座位号、笔试及面试注意事项等。
考生在打印准考证时,请同时打印“考生诚信承诺书”,填写签名后带至笔试考场,交监考老师收执。
六、专业志愿填报及其他
志愿填报批次为第二批的提前批,填报时间约7月24日前后。
专业志愿可以兼报。文科考生可以填报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汉语国际教育、民族学中的一至四个专业;理科考生可以填报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生态学、园艺中的一至四个专业。文理科不得跨科填报。
“三位一体”招生录取的考生,第一学期不能转专业;一学期后,学业成绩在同专业同年级学生中排名前10%的,可以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申请转专业。
附件:
1.
服务指南.doc 2.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