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实施方案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加强三位一体招生和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浙教试院〔2016〕25号)和《绍兴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特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测试领导小组。由学校相关领导、二级学院院长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分管教学校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制订综合素质测试组织方案;制订测试工作规程;负责处理测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等。
领导小组下设素质考评组、各二级学院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各专业测试考评组、命题组。素质考评组负责对考生提供的素质考评材料的审核和分值评定。命题组负责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命题、评分参考标准拟定及试卷印刷密封等。
2.各相关二级学院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测试工作领导小组,由招生专业所在二级学院领导和专业教师等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制订各专业测试的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实施专业测试;负责处理各专业测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
3.各专业建立专业测试考评专家库,入选专家必须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具有较全面的与测试项目相关的知识面和知识结构,一般应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直系亲属参加招生选拔的不得入选考评专家库。各专业根据测试工作的需要组建若干个专业测试考评组,学校综合素质测试领导小组从专家库中抽取测试专家5名组成考评组,设组长一名。考评组的主要职责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进行专业测试工作。
二、综合素质测试
(一)成绩构成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专业测试180分,素质考评20分。
(二)测试内容
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养及专业学习的潜质,采取面试形式。素质考评主要考察考生高中段竞赛及获奖情况。
(三)测试方法
1.专业测试方式及评分方法
专业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由考评组专家对考生的答题情况独立评分,除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分为该考生的面试最终得分。
面试流程如下:
(1)4月17日上午8:30前,考生报到。上午8:30之后报到考生不得入场,视作放弃面试。
(2)考生凭面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进入抽签区(候考区),不准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和其它与面试无关的任何物品。
(3)工作人员核实考生身份后,考生学习《考生须知》。
(4)上午8:40,开始抽签
①考生在抽签区(候考区)统一抽签决定面试序号,工作人员把序号记入考生名册。
②抽签结束后考生根据自己的面试序号,在规定的座位上等候面试。
(5)上午8:55,准备面试
①抽签区(候考区)考生在引导员的引领下开始按序进入准备区,按规定座位就坐。
②考生将本人的面试序号牌挂在胸前。
(6)上午9:00,开始面试
①考生由引导员从准备区带入面试区。
②考生在15分钟内完成面试(含准备和正式面试)。
③面试完毕后把面试序号牌交工作人员,并按指定路线离开面试区。
2.素质考评
素质考评主要依据为高中阶段竞赛及获奖情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素质考评中获得相应的考评分,同一考生同类项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加,但累加最高不超过20分。
序号 |
项目 |
等级 |
分值 |
1 |
高中阶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
省级(含)以上 |
20分 |
地(市)级(含)以上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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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级(含)以上 |
5分 |
序号 |
项目 |
等级 |
分值 |
2 |
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限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网球、乒乓球、田径、健美操、定向、武术项目)、文艺等比赛 |
省级比赛获团体前三名或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
20分 |
地(市)级比赛获团体前三名或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
10分 |
||
县(市、区)级比赛获团体前三名或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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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国家等级运动员 |
国家二级(含)以上 |
20分 |
4 |
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 |
省级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
20分 |
地(市)级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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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级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
5分 |
||
5 |
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书法美术及电脑制作等大赛 |
省级二等奖(含)以上 |
20分 |
地(市)级二等奖(含)以上 |
10分 |
||
县(市、区)级二等奖(含)以上 |
5分 |
三、测试监督
测试的全过程由纪检监察组负责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评审和测试过程,但不得干扰考评组正常的测试工作,不对测试结果发表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