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须凭《综合测试通知单》和《身份证》参加测试。
二、考生必须按《综合测试通知单》上注明的时间、地点报到。未在规定时间(上午8:00、下午13:00)之前报到的,按放弃综合测试处理。
三、考生必须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四、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多媒体终端设备等物品进入测试考场,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已经携带的手机须在进入候考室前关闭并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五、所有参加测试考生必须在候考室耐心等待,不得擅自进入各备考室及面试室。
六、考生须严格遵守测试流程:
报到、缴费 —→ 进入候考室 —→ 抽取面试序号 —→ 听面试注意事项讲解 —→ 在候考室等待 —→ 进入备考室、笔试(25分钟)、面试准备(15分钟) —→ 进入面试室参加面试、回答问题(25分钟) —→ 进入休息室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必须在引导员引领下到休息室休息(完成问卷调查),等该场次面试全部结束后统一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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