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实施细则

2015-03-06 16:35:32 来源:

  根据《浙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浙教试院[2015]5号《关于做好2015年高职提前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提前招生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组织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提前招生在学院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自主招生工作机构,下设若干工作组:

  1、宣传秘书组(责任部门:招生处、宣传部)。主要职责是:负责考生报名组织工作;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实施宣传计划;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工作计划的落实。

  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招生处、教务处)。主要职责是:负责素质测试试题的审核;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考官教师的培训和安排;负责考试成绩的统计。

  (3)录检组(责任部门:招生处)。主要职责是: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录取报备和录取通知书寄发。

  (4)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保卫处)。主要职责是:负责试题传递、保管的安全;负责报名、考(测)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校期间的其他安全。

  (5)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室)。主要职责是:负责招生监督;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

  (6)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招生处、新宇公司)。主要职责是:负责接待考生和家长来校测试时的食、宿工作。

  二、招生专业、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数

招生对象

备注

1

文秘

42

普高文理科

2

服装设计

36

普高文理科

3

连锁经营管理

42

普高文理科

4

电气自动化技术

42

普高文理科

5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42

普高文理科

6

室内设计技术

36

普高文理科

7

市场营销

40

普高文理科

8

数字媒体技术

36

普高文理科

9

动漫设计与制作

36

普高文理科

合计

352

  三、报名

  1、报考条件:符合2015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并已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普通高中学考(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及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科目中自行选取三门科目,共计六门科目,均在C等及以上者。

  (4)报考资格确认时需核对本人身份证、提交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学考(会考)成绩单和《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

  2、报名方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2015年3月10日8:30-3月29日17:00期间,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网(

http://zs.hzvtc.net/),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每位考生允许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考生自行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结果,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以直接打印《自主招生报名表》和《诚信考试承诺书》。

  3、报名考试费:110元/人,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3月29日)前缴纳。请到浙江省内任意一家工商银行网点,向柜台提供:学校代码(12020731)、学校名“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以及个人的身份证号码,即可缴费,凭缴费凭证可到学校领取收费凭证。

  4、递交材料: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3月29日)前,须将所有书面材料须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313000,湖州市学府路299号,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考生所交材料不退还。

  具体书面材料按以下顺序自行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①《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表》(须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有效);②《考生本人身份证》(或考生本人户口本)复印件;③《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④《高中阶段各科会考等第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提供并加盖公章有效);中职学生须提交浙江省职业技能统考成绩单证明(由考生所在学校加盖公章有效)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在本院招生网站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签名);⑥《各类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5、 确认环节:

  经网络报名,因材料不合格或未缴费等原因未通过审核确认的,视作无报考资格。报名费、报名材料不退还。

  我校招生处收到考生递交的材料和收到已缴费信息后,经审核,并按方案所规定的要求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经我校审核确定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自主招生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年4月9日-2015年4月11日

  6、 报名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行政楼9203室)

  (2)网络咨询: http://zs.hzvtc.net/

  (3)电话咨询:0572-2363678

  四、成绩换算与综合素质测试。

  1、 高中学考(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及自选三门科目换算成绩如下表,六门科目总分满分300分。(历届生以省考试院认定的当年度学会考成绩为准)

会考等第

A

B

C

换算成绩

50

45

35

  中职学生以参加浙江省统计职业技能统考成绩计分。

  2、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内容:以职业适应性为主。

  (2)测试形式:面试(考生务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本人户口本)、《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的原件)。

  (3)测试方式:由学院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若干个考评组,考评组由3-5位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按照实施细则制定的考评方法进行测试。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实施全程监督。

  (4)测试与评分:各专业的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300分,由考评组成员按照评分规则评分。

  五、体检

  1、参加体检对象:所有参加学院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

  2、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体检合格的考生,带上体检表(体检表带复印件),在综合素质测试前交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后方可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资格。

  六、录取

  1、录取规则

  (1)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3)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以考生高中学考(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及自选三门科目换算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两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按各专业招生计划多100%的比例确定备录(含顺序号)考生的名单。

  (5)招生计划数多于或等于实际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人数的情况,则按实际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80%的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不递补备录考生。

  (6)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按照高中学考(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及自选三门科目换算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两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在4月15日前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考生可同时被多所院校或同一所院校不同专业拟录取和备录(我院只能被一个专业拟录取和备录)。

  (7)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被拟录取的考生可选择我院作为录取院校,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陆服务平台选择。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8)我院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当计划已足额完成,或虽未完成但已无备录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我院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未完成的计划转入统一招生录取。

  七、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

  1、提前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提前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提前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院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交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3、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