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台州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2016-02-05 20:05:41 来源:

  一、学校概况

  1.学校代码:国标 12790,浙江省标 0066。

  2.学校全称:台州职业技术学院。

  3.校址:椒江﹒台州经济开发区学院路788号,邮编:318000。

  4.办学层次为高职(大专)、学制为三年。

  5.办学性质:公办。

  6.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台州职业技术学院(签发人:李一)。

  7.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专业类别

计划

人数

其中:面向

普高考生

其中:面向

单考单招考生

1

数控技术

机电类

30

20文理兼招

10机械类

2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机电类

30

20文理兼招

10机械类

3

模具设计与制造

机电类

40

30文理兼招

10机械类

4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机电类

20

20文理兼招

/

5

计算机信息管理

计算机类

50

20文理兼招

30计算机类

6

计算机网络技术

计算机类

30

30文理兼招

/

7

建筑工程技术

工程类

30

30文理兼招

/

8

工程造价

工程类

30

30文理兼招

/

9

药品经营与管理

生化类

30

20文理兼招

10药学类

10

药品生产技术

生化类

30

20文理兼招

10药学类

11

药品质量与安全

生化类

30

20文理兼招

10药学类

12

会计

管理类

50

30文理兼招

20会类

13

工商企业管理

管理类

50

40文理兼招

10商业类

14

国际贸易实务

经贸类

30

20文理兼招

10外贸类

15

市场营销

经贸类

30

30文理兼招

/

16

商务英语

外语类

20

20文理兼招

/

合计

530

400

130

  以上各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三、报考对象与报名办法

  (一)报考对象

  凡符合当年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名手续,且高中段无任何违纪记录的浙江省籍(含准入外省籍)普高和中职毕业生,均可自愿报名。

  (二)报名办法

  1.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tzvtc.com或http://zs.tzvtc.com。

  考生须于2016年3月15日-4月15日期间进入我校报名网站完成网报。然后按序将下列资料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于4月16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至我校(地址:浙江省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学院路788号台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收,邮编318000,联系电话0576-88656666):

  (1)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提前招生报名表(网报完毕打印后须盖校章);

  (2)《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可在招生网上下载);

  (5)符合素质特长评分要求的各类证件复印件。

  学校在收到考生邮寄材料后,及时完成收件材料与考生网报信息内容的核对,即完成资格初审;初审情况会即时通过考生所填报的手机,以短信形式告知,考生也可适时进入学校报名系统或致电查询。

  2.网报成功后,考生即可并须于2016年4月19日前缴纳报名费110元/人,缴费方式可从如下两种方式中依便任选一种:

  (1)网上银行支付:缴费办法见我校招生网《提前招生》栏目。

  (2)到建设银行柜台缴费:可到浙江省内任意一家建设银行网点,向柜台提供:学校代码(08131)、学校名称“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和个人身份证即可缴费。凭缴费单证于现场信息确认时向我校领取收费发票。

  3.考生成功缴费后,统一于2016年4月21日至4月22日登录学校提前招生网站下载准考证(特殊情况也可到信息确认时现场打印),下载后的准考证须经现场确认时交验并盖章后才有效。校考入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并用。

  4.现场信息确认时,考生须带身份证、高考报名证和素质特长证件的原件,由学校与之前快递收到的复印件进行现场校验,未经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5.因材料不合格或未缴费等原因,无法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视作无报考资格。考生递交的各种材料复印件及已缴的报名费概不退还。

  四、各环节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段:2016年3月15日-4月15日;

  网报截止时间:2016年4月15日17:00正;

  缴费时间:2016年4月10-4月19日17:00正;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4月21日-4月22日;

  现场信息确认:2016年4月23日8:00 - 17:00(周六);

  校考时间:2016年4月24日上午9:30 - 11:30(其中中职药学类考生为9:30-16:00);

  公示与录取:4月26日上午公布校考综合测试成绩;4月27-28日受理考生查分;5月5日前公布“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和“未录取”名单;5月7日前学校将拟录取和备录取的考生名单提交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服务平台;5月9日-14日按省教育考试院“一档多投”录取规则完成录取;5月16日结束网上录取、5月17-30日学校和省考试院公示录取名单。

  重要提示:进入“拟录取”和“备录取”考生,须于规定的录取时段,密切关注并跟进录取进程,千万勿错过录取院校的选择与确认。

  五、校考安排

  (一)校考科目

  校考实行普高与中职单考单招考生分类命题、分类评价、分类分专业录取。普高生重点考核职业适应性,中职生重点考核文化素质,具体考察科目及权重如下表:

对象

综合素质测试

高中段学业成绩导入

总分

普通高中

考生

职业性向测试80

素质特长评定20

高中“3+2”指定科目学考成绩导入100

200

中职单考单招考生

语数英文化测试80

素质特长评定20

全省技能统考成绩导入(药学类另设)100

200

  (二)校考综合素质测试规则

  1.普高生职业性向测试。依据考生高中段所学知识和技能,侧重测试考生的职业性向,形式为笔试。考察内容包括职业倾向与潜质、人文素养、心理素质、政经视野、逻辑思维能力及创意与语言表达能力等。不设具体考纲,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80分。

  2.中职生语数英文化测试。参照当年单考单招语数英大纲出卷,形式为笔试,语数英分值权重为语文0.4、数学和英语各0.3。侧重文化基础考察,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80分。

  3.素质特长评定。考生可以凭个人历年来所获得的各种荣誉和比赛获奖证书,向学校申报素质特长给分,统一由学校组织的专业评审团集体评议确定,仅限如下可认定的项目,可逐条累加但最高不超过20分:

  ①高中段获三好学生(优干)荣誉称号或思想品德方面受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市(地)级及以上的20分、县(市)级10分;

  ②普高生高中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计算机学或中职生在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市(地)级三等奖及以上的20分、县(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的10分;

  ③高中段在教育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单位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书法美术和电脑制作等大赛中获市(地)级三等奖及以上的20分、县(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的10分;

  ④高中段在全民运动会或教育体委组织的体育比赛项目中,获省级及以上团体项目前8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6名或地(市)级比赛前3名的个人或获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或个人通过省艺术特长A级考试或音乐业余考级8级及以上的20分。

  (三)高中段学业成绩导入规则

  1.普高生高中学考成绩导入。根据高中学考成绩,实行“3+2”指定科目学考等第折分直接导入:语数英和两门专业指定科目权重各20分。专业指定科目依照考生所报专业分别为:机电类、计算机类和工程类专业为物理和技术(取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平均分);管理类、经贸类和外语类专业为地理和政治;生化类专业为化学和生物。等第折分规则如下:

学业水平

测试等弟

A

B

C

P

E

成绩折算

20

15

10

5

0

  注:浙江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第以主管部门提供的成绩为准;外省籍考生的学考成绩,须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或外省省级主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否则我校不予采认。

  2.中职生专业技能统考成绩导入。根据中职考生全省统考成绩,即技能操作和理论知识两部分成绩得分,按各半权重折算导入,满分为100分,采取四舍五入取整,没有统考成绩的本条计0分。

  3.药学类中职生专业技能校考规则。考虑药学类中职生尚未实行全省技能统考,故校考采用“实验加面试”的方式产生该项成绩,满分为100分,权重为实验80分、面试为20分。实验以专业相关的基本化学实验操作为内容,考察考生动手能力,面试以现场回答实验的基本原理为主,两者融合在一个实验活动中完成,由学校组织5名校内外联合评委评定。

  六、录取规则

  (一)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院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二)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单考单招考生只能在同类别内选报专业,专业志愿以网报信息为准,提交后不予更改。

  (三)校考结束后,学校将依据考生总得分,按总分从高到低和“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参照平行志愿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和“未录取”名单;“拟录取”人数按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100%确认,“备录取”人数按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200%确认;遇总分相同时,依随素质特长、高中段学业成绩导入总得分、职业性向或语数英测试成绩确定排序;高中段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刚性执行计划。当参加校考总人数小于或等于专业计划人数时,则按实际参加校考考生80%的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不设递补“备录”考生;或当专业招生计划未完成且已无“备录”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未完成的计划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转入当年统招计划。

  (五)根据“一档多投”规则,进入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应在全省统一公布的规定时间,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服务平台,选择并确认我校为录取院校,未入网确认的即视自动放弃处理,所缺计划将转从我校“备录”考生中按顺序号逐次递补,直至额满为止;“备录”考生按我校所缺名额依次递补为“拟录取”对象时,也必须在规定时间登陆服务平台完成同样的操作。

  (六)已被高职提前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提前招生录取生,进校后可按学校转专业制度申请转专业。

  七、招生监督

  (一)学校成立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门监督机构,严格执行《学校提前招生录取监察工作实施细则》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要求,同时接受上级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运行。

  (二)依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实行诚信考试制度,对下列情形将予追究,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八、联系方式

  校址:椒江·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学院路788号

  邮编:318000

  咨询热线:0576-88656666、88660089、88660086、88660087、88665086

  传真:0576-88656200

  违纪举报电话:0576-88660088

  报名网址:http://www.tzvtc.com或http://zs.tzvt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