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台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代码:国标 12790,浙江省标 0066。
2.学校全称:台州职业技术学院。
3.校址:椒江﹒台州经济开发区学院路788号,邮编:318000。
4.办学层次为高职(大专)、学制为三年。
5.办学性质:公办。
6.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台州职业技术学院(签发人:李一)。
7.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二、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 类别 |
计划 人数 |
其中:面向 普通高考考生 |
其中:面向 单独考试考生 |
1 |
机械设计制造类(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 |
机电类 |
40 |
40 |
/ |
2 |
自动化类(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
机电类 |
20 |
20 |
/ |
3 |
计算机类(计算机应用技术、云计算机技术与应用、软件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计算机类 |
40 |
/ |
40计算机类 |
4 |
药品制造类(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 |
生化类 |
50 |
50 |
/ |
5 |
财务会计类(会计、财务管理) |
经管类 |
45 |
45 |
/ |
6 |
艺术设计类(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产品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
艺术类 |
30 |
30 (限省美术统考合格及以上) |
/ |
7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现代学徒制实验班) |
机电类 |
30 |
/ |
30其他类(汽车专业) |
8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生化类 |
40 |
40 |
/ |
9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工程类 |
40 |
40 |
|
10 |
建筑工程技术 |
工程类 |
30 |
30 |
/ |
11 |
工商企业管理 |
经管类 |
45 |
45 |
/ |
12 |
国际贸易实务 |
经管类 |
30 |
30 |
/ |
13 |
市场营销 |
经管类 |
30 |
30 |
/ |
14 |
商务英语 |
经管类 |
40 |
40 |
/ |
15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艺术类 |
20 |
20 (限省美术统考合格及以上) |
/ |
合计 |
530 |
460 |
70 |
以上各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三、报考对象与报名办法
(一)报考对象
凡符合浙江省2017年高考报考条件,并已办理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报名手续,且高中段无任何违纪记录的浙江省籍(含准入外省籍)普高和中职毕业生,均可自愿报名。其中,普高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须达B等及以上(往届生应达P等及以上),报考艺术类招生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美术统考且成绩合格及以上。
(二)报名办法
1、统一网上报名。考生要先于2017年3月16日-4月15日期间,进入我校招生网站(http://zs.tzvtc.com 或 http://zzzs.tzvtc.com),通过链接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服务平台完成报名(简称省报);在完成省报后,再于2017年3月20日-4月17日期间,在我校招生网站进行信息确认与完善(简称校报);校报时考生须按系统提示完成规定操作,查阅并确认本人信息是否准确,有素质特长材料的,须在系统内申请特长评定并将原件拍照上传至系统(单个附件容量不超过2M)。
2、在考生同时完成省报和校报后,学校将及时组织考生资格核查,审核结果统一通过考生所填报的手机,以短信形式告知,考生也可适时进入学校报名系统查询。
3、资格通审考生,即可并须于2017年4月17日下午16:00前,通过我校网报系统,自行选择网上银行或支付宝方式,向学校缴纳报名费110元/人,学校不接受现金缴付。
4、成功缴费考生,即可并须于2017年4月20日-21日,自行登录我校提前招生网站打印校考准考证,校考入场须凭此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并用。
5、网报上传有素质特长材料的考生,在规定时间来校进行现场信息确认时,须出具素质特长材料原件,交与学校校验,未经校验或网报时未申报的材料,学校概不采认。
6、未办理上述报名程序和未经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已缴的报名费概不退还。
四、各环节时间安排
网上省报时段:2017年3月16日9:00-4月15日16:00正;
网上校报时段:2017年3月20日9:00-4月17日16:00正;
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17年4月17日16:00正;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4月20日-4月21日;
现场信息确认时间:2017年4月22日13:00—17:00(周六);
校考时间:2017年4月23日(周日);
校考成绩公布:2017年4月26日上午;
受理考生查分:2017年4月27日上午9:00-下午16:00正;
公示与录取时间:2017年4月30日左右公布“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和“未录取”名单;5月7日前学校将拟录取和备录取的考生名单提交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服务平台;5月9日-14日按省教育考试院“一档多投”录取规则完成录取;5月16日结束网上录取、5月17-30日学校和省考试院公示录取名单。
重要提示:进入“拟录取”和“备录取”考生,须于规定的录取时段,密切关注并跟进录取进程,千万勿错过录取院校的选择与确认。
五、校考安排
(一)校考科目
校考实行普高生与中职生分类命题、分类评价、分类分专业录取。普高生重点考核职业适应性,中职生重点考核专业技能,具体考察科目及权重如下表:
综合素质测试 |
高中段学业成绩导入 |
总分 |
||
普通高中 高考报名考生 |
职业性向测试100分 |
素质特长评定20分 |
高中“3+2”指定科目学考成绩导入100分 |
220分 |
中职 单独考试报名考生 |
实操 100分 |
素质特长评定20分 |
全省专业统考成绩导入100分 |
220分 |
(二)校考综合素质测试规则
1、普高生职业性向测试。依据考生高中段所学知识和技能,侧重测试考生的职业性向,形式为笔试。考察内容包括职业倾向与潜质、政经视野、人文素养、数理分析、逻辑思维能力及创意与文字表达能力等。不设具体考纲,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中职生实操。实行其他类(汽车专业)和计算机类分类测试,满分100分。计算机类采用上机操作,考试时间60分钟,测试内容是编写小程序,考察考生程序输入输出、简单运算、程序结构与编程规范等技能,给定的考试环境设置为:Windows 7+Office 2010+ Visual Basic 6.0;其他类(汽车专业)是本校现代学徒制实验班,实操采用现场操作,考试时间60分钟,考试内容包括发动机配汽机构拆装、发动机曲柄连杆机构拆装、盘式制动器拆装、汽车基本保养等操作项目,考试方式为现场抽取一个项目进行现场实操,由专家现场评分。
3、素质特长评定。考生可以凭个人历年来所获得的各种荣誉和比赛获奖证书,向学校申报素质特长给分,统一由学校组织的专业评审团集体评议确定,仅限如下可认定的项目,可逐条累加但最高不超过20分:
(1)高中段获三好学生(优干)荣誉称号或思想品德方面受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市(地)级及以上的20分、县(市)级10分;
(2)普高生高中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计算机学或中职生在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市(地)级三等奖及以上的20分、县(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的10分;
(3)高中段在教育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单位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书法美术和电脑制作等大赛中获市(地)级三等奖及以上的20分、县(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的10分;
(4)高中段在全民运动会或教育体委组织的体育比赛项目中,获省级及以上团体项目前8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6名或地(市)级比赛前3名的个人或获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或个人通过省艺术特长A级考试或音乐业余考级8级及以上的20分。
(三)高中段学业成绩导入规则
1、普高生高中学考成绩导入。根据高中学考成绩,实行“3+2”指定科目学考等第折分直接导入,语数英3科和2门专业指定科目权重均为20分。专业指定科目依照考生所报专业分别为:机电类和工程类专业为物理和技术(往届生取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平均分);经管类专业为地理和思想政治;生化类专业为化学和生物;艺术类专业为历史和地理;学考成绩直接引用考生已考、并从省系统中可查获的信息,无法查获的概以0分计。等第折分规则如下:
学业水平 测试等弟 |
A |
B |
C |
D |
E |
成绩折算 |
20 |
15 |
10 |
5 |
0 |
注:对外省借读、返回浙江省参加高考的考生,其学考成绩经省考试院认定的予以采认,未经认定的需考生提供当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否则我校不予采认。
2、中职生专业技能统考成绩导入。根据中职考生全省统考成绩,即技能操作和理论知识两部分成绩得分,按各半权重折算导入,满分为100分,采取四舍五入取整,没有统考成绩的本条计0分。
六、录取规则
(一)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院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二)考生只能选报一个专业,专业志愿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服务平台报名信息为准,提交后不予更改。按专业大类录取的考生,按学校制度于一学期后实施分流。考生在“拟录取”和“备录取”名单中只能出现一次。
(三)校考结束后,学校根据普高生和单独考试各类别考生,公布考生校考总成绩及分类分专业按总分从高到底排序,统一按“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参照平行志愿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和“未录取”名单;“拟录取”人数按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100%确认,“备录取”人数按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200%确认;遇总分相同时,依随素质特长、学考成绩导入总得分、职业性向或实操成绩确定排序。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刚性执行计划。当参加校考总人数小于或等于专业计划人数时,则按实际参加校考考生90%的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不设递补“备录取”考生;或当专业招生计划未完成且已无“备录取”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
(五)根据“一档多投”规则,进入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应在全省统一公布的规定时间,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服务平台,选择并确认我校为录取院校,未入网确认的即视自动放弃处理,所缺计划将转从我校“备录取”考生中按顺序号逐次递补,直至额满为止;“备录取”考生按我校所缺名额依次递补为“拟录取”对象时,也必须在规定时间登陆服务平台完成同样的操作。
(六)已被高职提前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提前招生录取生,进校后可按学校转专业制度申请转专业。
七、招生监督
(一)学校成立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门监督机构,根据省考试院总体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学校提前招生录取监察工作实施细则》,保证本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自律有序推进。
(二)学校按阳光招生要求,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不断完善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制度,科学设置校考内容,规范招生录取程序,强化安全考试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省考试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依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实行诚信考试制度,对下列情形将予追究,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八、联系方式
校址:椒江·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学院路788号
邮编:318000
咨询热线:0576-88656666、88660089、88660087、88665086
违纪举报电话:0576-88660088
报名网址:http://zs.tzvtc.com或 http://zzzs.tzvt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