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做好2019年6月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9-04-18 09:35:52 来源:

  各市、县(市、区)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学考选考工作的通知》(浙教考〔2017〕11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6月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二)报考对象: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

  在校生高一第一学期不得参加学考,高一第二学期参加学考的科目不多于3门,高三第一学期结束前须完成各科目学考。每科一次机会,不合格者可继续报考。

  (三)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5月2日-7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按时间要求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选择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

  2.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5月9日-11日。

  已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到所选择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报名资格审查、缴费、摄像、采集指纹和信息复核、确认等手续。逾期(时)将不予办理,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未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残疾考生在学考报名时申请提供考试便利的认定标准按《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 知》(教学〔2017〕4号)执行。

  二、考试时间

  三、报考费用

  学考科目收费按高中学考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科次20元(浙价费〔2013〕118号)。

  各地要高度重视,通过中学、当地主要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考试报名政策,将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周知考生,并切实加强高考综合改革政策的宣传,确保考生知晓相关政策;要严格按规定组织学考报名各项工作,加强对考生信息和报名条件的核查,确保考生信息真实准确;要周密部署,结合考生报名情况提早谋划好考点安排;要强化服务意识,主动为考生提供服务,确保报名工作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