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中第二次学业水平考试报名通知
各市、县(市、区)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4]94号)精神和教育厅有关决定,现将我省2015年普通高中第二次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浙教试院[2014]94号文件中的第二次考试的报名时间现调整为2015年4月25-30日报名,5月4-6日确认。
报名具体条件和要求见附件。
二、考生在学校组织、指导下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所报科目签字确认。
申请参加非英语外语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的普通高中, 4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我院社会考试处。
三、各地教育考试机构要按调整后的报名时间妥善安排报名工作各项环节,及时告知有关高中学校和考生,明确报名条件,帮助学校指导学生按年级、科目选择报考。要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执行报名工作各项规定。其他工作时间安排仍按浙教试院[2014]94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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