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温州大学音乐学院招生简章(省外艺考)
温州大学是一所地方综合性大学,办学历史可追溯到近代著名爱国爱乡人士黄溯初先生1933年创办的温州师范学校。
学校占地总面积2352亩,下设17个学院,并举办瓯江学院、城市学院2个独立学院。
校本部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652人,教职工1755人。师资队伍中汇聚了“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组部“万人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学校现有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有教育硕士、工程硕士2个硕士专业学位门类(覆盖20个招生领域),举办55个本科专业。先后被确立为国家创业型人才培养温州模式创新实验区、全国创业教育示范院校,首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和浙江省教师教育基地。“创业教育”和“教师教育”已成为学校办学的两大特色。
学校弘扬“厚培德本、深濬智源”的优良传统,秉承“求学问是、敢为人先”的校训精神,立足温州、服务浙江、面向全国,努力建设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国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一、招生计划
科类 |
专业 |
培养 层次 |
学制 |
招生 人数 |
招生范围 |
艺术文理 |
音乐学(师范) |
本科 |
四年 |
60 |
浙江、江苏、广西、湖南、河南、安徽 |
注:1、具体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文件为准。
2、学费按照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2015年我校学费部分专业预计有所上调。
二、学院与专业介绍
温州大学音乐学院 温州大学坐落于美丽的沿海港口城市——浙江省温州市。温州古为瓯地,也称东瓯,冬无严寒,夏不酷热,山水江海交融,气候温润。这里商业发达,人杰地灵,文化底蕴深厚,孕育了缪天瑞、陈田鹤、潘怀素等一批引领中国近现代音乐文化潮流的杰出音乐家。音乐学院自1997年创建以来,深深植根于浙南这片人文沃土,浸染着浙南音乐文化的精魂,秉承“大音陶情,以乐教和”的精神,坚持以“厚基础、强能力、重人文”为指导,按照“能力本位”的办学思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
音乐学院拥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拥有音乐学、音乐表演2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400余人(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现有教职工50余人,专任教师42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8人,博士4名,硕士研究生导师9人。学院拥有一批高水平师资,先后有省市级拔尖人才1名,教学名师4名,教坛新秀5名,省市各类人才10余名。
学院设有音乐理论、声乐、钢琴、器乐和舞蹈5个教研室,有温州大学音乐艺术教育研究所、温州大学传统音乐文化研究中心、温州大学钢琴艺术研究所、温州大学声乐艺术研究所、温州大学曲艺研究所、温州大学音乐表演艺术研究所、温州大学舞蹈研究所等7个音乐研究机构。
学院重视音乐实践与艺术展演活动,为了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学院设有实验艺术剧院,剧院下设合唱团、民乐团、舞蹈团、室内乐团、流行乐团等5个艺术展演团队。合唱团参加世界合唱锦标赛荣获金奖、中国合唱节比赛荣获金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比赛荣获专业组一等奖;民乐团参加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比赛荣获专业组一等奖、学生获省大学生艺术节专业组校园十佳歌手奖等殊荣。
学院教学设施齐全、资源丰富。拥有近2万平方米的现代化音乐楼,内含3个大型舞蹈房、1个功能齐全的音乐厅(有两架音乐会专用钢琴)、1个数字音乐教室、1个录音棚、2个数码钢琴教室和280间琴房。
音乐学(师范)专业
音乐学(师范)本科专业,培养各类中等学校音乐教师和社会所需的音乐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是温州大学重点专业。培养的学生参加浙江省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创四连冠的佳绩,获奖率列全省第一;学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比赛中获得佳绩。主要课程:乐理与视唱练耳、声乐、钢琴、器乐、合唱与指挥、多声部音乐分析与习作、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中外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中国民族音乐、学校音乐教学导论与教材教法、世界音乐、钢琴即兴伴奏、声乐教学法、钢琴教学法、形体训练与舞蹈编导基础等。
三、报考对象及考试时间、地点
1、报考对象及条件:具有浙江、江苏、广西、湖南、河南、安徽六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以参加2015年上述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资格为准);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浙江省、湖南省、河南省、安徽省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音乐统考,我校承认省考成绩,不单独组织考试。
3、江苏省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考点设在南京:2015年1月20日-21日报名, 1月22日考试;报名、考试地点:南京晓庄学院。
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考点设在桂林:2015年1月24日-25日报名,1月26日考试;报名、考试地点:广西师范大学。
四、江苏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校考
1、校考报名时须带《报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后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逾期不得补考。
2、考试科目及比例:音乐学(师范)考试科目为1+x,总分为100分。其中“1”为必考科目视唱听音,占30%,“x”为选考科目,占70%,包括声乐、器乐,任选其中1项(不能多选)。
3、考试内容:
(1)视唱听音:抽题视唱和模唱(五线谱、简谱自选)。
(2)声乐:自定独唱歌曲1首,各种风格演唱均可。考生自备乐谱,考生可清唱也可由考点统一伴奏。
(3)器乐:限考钢琴、二胡、琵琶、古筝、小提琴、扬琴、竹笛。自定乐曲1首,乐器考生自备(钢琴除外)。
五、填报志愿
凡参加我校专业校考的江苏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考生,将于2015年4月1日左右公布考试成绩(请关注温州大学招生网zs.wzu.edu.cn),成绩合格入围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报考所在县(市、区)考试院办理报考填报志愿等手续。浙江省、湖南省、河南省、安徽省考生通过省考以后按规定时间到报考所在县(市、区)考试院办理报考填报志愿等手续。
六、录取办法
1、浙江省考生按照浙江省规定办法计算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均上线者,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60分。
2、江苏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河南省、安徽省考生,根据生源省考试院有关政策,专业分和文化分均上线者,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50分,江苏英语成绩不低于40分。
具体综合分折算方法为:
综合分=文化总分(750分制)×30%+专业成绩(百分制)×7.5×70%。
招生热线:0577-86680800;招生网址:/(专业成绩查询4月1日左右开通)。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温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