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考生须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浙高招委〔2010〕1号)的文件精神,我校2012年开展校考单录自主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160名(其中文科50名,理科90名,艺术类文理不限)。
招生专业 |
计划 |
文科 |
理科 |
生源范围 |
酒店管理(雷迪森班) |
40 |
25 |
15 |
全省高中毕业生(限普高文理科学生及艺术类文理科学生) |
投资与理财 |
40 |
2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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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站规划与开发)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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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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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空调工程技术与管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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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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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
10 |
艺术文理不限 |
||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
10 |
(考生只能填一个专业志愿,如考生填多个专业志愿,以第一个专业志愿为准,其它志愿无效。)
二、报考条件:
1、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取得报名号的高中毕业生(中职生不在此列)。
2、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体检合格(其中酒店管理专业体检要求:五官清秀、身材匀称,面、颈、手部无明显疤痕,无明显内、外八字脚,身高:女生
4、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或历史(文科选历史,理科选物理)、通用技术五门科目中最少4个C等及以上者(需提供会考成绩单复印件并有中学教导处盖章)。
5、现场资格确认时提交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报名表,表格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完整。
三、报考关键事项及时间
序号 |
关键时间 |
事项 |
备注 |
1 |
3月28- |
考生登录我校招生网--自主招生栏目网上报名 |
先注册,再完整、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打印报名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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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报名成功后邮寄报名材料、缴纳报名费 |
邮寄报名表、会考成绩单复印件(所在中学盖章),一寸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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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初审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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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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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我校现场确认、领准考证 |
带高考报名证原件或复印件,身份证、获奖证书原件,必要文具;艺术类考生还须带作画工具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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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数学、英语文化课测试 |
关注我校招生网上的通知公告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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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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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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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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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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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拟录取名单 |
省教育考试网和我校招生网 |
9 |
5月中旬 |
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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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5月下旬 |
寄发录取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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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测试与评分
由考生会考成绩、文化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三部分组成。
1.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或历史(文科生选历史,理科生选物理)、通用技术五门科目成绩换算如下表:
会考等第 |
A |
B |
C |
P |
E |
折算分数 |
100 |
90 |
80 |
60 |
30 |
2.文化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根据2012年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
3.综合素质测试:
1)考核学生的能力素质,专业学习潜力和专业学习的适应性。面试为主(艺术类专业需素描、色彩默写)。
2)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及评分:
评分标准 专业 |
综合素质测试总分(3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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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掌握的知识程度和学习能力 |
人文与心理素质 |
语言表达能力 |
气质、兴趣与服务形象 |
与专业相关的能力 |
素质特长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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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雷迪森班) |
60 |
40 |
100 (英语口语) |
80 |
20 |
50 |
投资与理财 |
60 |
40 |
80 |
80 |
40 |
50 |
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站规划与开发) |
60 |
40 |
60 |
80 |
60 |
50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
60 |
40 |
60 |
80 |
60 |
50 |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
40 |
30 |
30 |
40 |
160(素描人物头像和色彩静物默写) |
50 |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
50 |
3)素质特长项目加分条件
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综合素质测试中赋予一定分值,同一考生同类奖项赋分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计赋分,每位考生累计赋分最高分值不超过50分。
①在省级(含)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个人第5、6名或三等奖励的,加30分;个人第3、4名或二等奖励的,加40分;个人第1、2名或一等奖励的,加50分。
②符合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12年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所限定条件和范围,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二级等级运动员证书的毕业生加40分;获得国家二级以上等级运动员证书的毕业生加50分。
③在全国性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者加30分;获二等奖者,加40分;获一等奖者,加50分。
④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者加20分。
⑤与报考专业所需技能水平特别优异的,赋分标准如下:
2012年自主招生技能赋分标准
内容 |
30分 |
40分 |
50分 |
备 注 |
汉字录入 |
80字/分钟 |
100字/分钟 |
120字/分钟 |
输入法不限,单字,错1字扣3字 |
符合上述①②③④条件的考生需在邮寄报名材料时邮寄获奖证书复印件,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素质特长项目需经相关部门认定,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有效。
4.测试成绩的形成
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或历史(文科选历史,理科选物理)、通用技术五门科目成绩折算满分为150分(每科满分为100分,共五门,计500分*30%),文化测试满分为300分(语文、数学、英语各科满分100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350分(其中素质特长项目50分),总分满分800分。
五、录取
1.实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学校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测试总分:高中会考科目折算成绩(150分)+文化测试成绩(30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50分),满分800分。
3.根据考生测试总分,按专业的实际招生计划数在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录取分数线,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额满为止。
4.考生测试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素质特长项目分、综合素质测试分数、文化课考试分数、单科成绩进行排序录取;单科顺序排列:理科:数学、英语、语文;文科:语文、英语、数学。
5.若某个专业参加考试人数低于计划数的120%时,按不高于测试人数的80%比例进行择优录取。
6.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
六、学费标准
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学费与其他高职生相同,艺术类专业7800元/人·年,其他专业6000元/人·年。
七、我校信息
学校地址: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滨文路470号 邮 编:310053
院校网址:www.zjvcc.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zjvcc.edu.cn
招生热线:4001068076、0571-58108080、58108079、58108088 、58108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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