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实施细则
根据《浙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浙高招委〔2010〕1号)及《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和《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组织
2013年自主招生在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实施。下设一个办公室七个工作组:
1. 办公室、宣传录检组(责任部门:学生处)。
主要职责:负责网上报名资格的确认、考生考前资格审查及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负责编制招生计划;负责制作自主招生简章的工作;负责按录取办法开展录取工作;负责拟录取考生公示工作;负责拟录取考生录取审批备案工作;负责录取通知书寄发工作;负责协调、落实自主招生工作计划。
2. 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考生准考证制作与发放、学业水平测试、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的组织工作;负责制定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实施细则及其保密制度;负责文化考试试卷命制、印刷、运送、保管、传递等工作和各环节的保密工作;负责考场编排、监考教师培训工作;负责建立面试评委备选师资库、考评人员培训和综合素质测试场所安排工作;负责落实阅卷评分、考分查询和试卷保存工作;负责统计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素质测试成绩及考生总成绩的工作;负责解答考生的相关考试问题等工作。
3.网络信息组(责任部门:网络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的开发、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
4.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处)。
主要职责是:负责自主招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录取等全过程监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
5.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保卫处)。
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自主招生安全保卫工作应急预案;负责做好考生现场确认、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期间的秩序维护、校园车辆停放指挥、安全警示工作;协助做好试卷押运、保管、传递等安全工作。
6.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后勤公司)。
主要职责是:负责考生来校资格确认、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期间的食宿(包括学校招待所、周边宾馆的住宿联系)、医务安排等工作。
7经费保障组(责任部门:财务处)
主要职责是:负责考生报名费的收缴及自主招生所需费用的保障。
8、相关二级学院的主要职责是配合做好相关专业的招生宣传工作。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计划130名(理科)。分别为:黄酒酿造50人、现代纺织技术50人、建筑工程技术15人、计算机信息管理15人。
三、网上报名
1.报考条件:符合2013年高考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取得报名号的理科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和盖有考生所在学校公章的《高中阶段各科会考等第成绩单》。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
2.报名时间:
3.专业志愿填报:每位考生允许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选项,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清楚,专业志愿以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准,不得更改。
四、现场确认
1.时间:
2.地点: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内。
3.准备材料:必须提交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1)《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
(2)考生本人的身份证(或考生本人户口本)复印件。
(3)《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
(4)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的《高中阶段各科会考等第成绩单》。
(5)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在本校招生网站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签名)。
(6)各类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7)近期彩色半身免冠一寸正面照2张。
(8)报名考试费110元/人。
其中:身份证(或户口本)、《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高中阶段各科会考等第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四项材料的复印件要交验原件(请来校确认时随身携带)。
4.报名资格网上初审通过的考生必须进行现场考试资格确认,不进行现场考试资格确认或因材料不全的考生,视作无报考资格。确认无误后,凭“缴费凭证”发放考生准考证,报名费和报名材料不退还。
五、学业水平测试
依据考生高中阶段各科会考等第成绩单,将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会考等第成绩换算成相应分值,满分为150分。换算方式如下:
会考等第 |
A |
B |
C |
P |
E |
换算分值 |
50 |
45 |
40 |
30 |
20 |
会考成绩以“浙江省会考办”提供的成绩为准。
六、文化考试
学校依据2013年教育部公布的高考大纲要求命题,自行组织考试。文化考试满分为300分(语文、数学、英语各科满分100分)。
1.时间:
2.地点: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内。
考生务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参加文化考试,缺少其中一证则不得参加考试。
七、综合素质测试
1.综合素质测试名单公布
根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的合计总分,按照自主招生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综合素质测试名单(遇有小数点增加素质测试1个名额,“列尾”总分相同的考生一并入选)。如参加文化考试的考生数不足某个专业招生计划的1.5倍,参加文化考试的某个专业考生均入选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于
2. 综合素质测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地点: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内。
⑶ 方式:由学院自主招生“命题考务组”负责实施,建立面试评委备选师资库,面试前30分钟随机抽取产生当次各小组面试评委,每组评委由5位以上人员组成(设组长一名),随机抽取产生考生面试顺序,面试评委产生、考生面试顺序产生和面试过程均配备监察审计部门人员现场监督。评委依据《综合素质测试实施办法》规定的测试标准对考生进行逐个面试。
3. 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及形式
素质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专业学习相关的能力,满分为300分。素质测试形式为面试,有关具体的测试内容、加分项目、评分规则等,详见《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八、体检
1.体检对象:所有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
2.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在当地可承担高考体检工作的医院自行体检。
3.考生来校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时,请随身携带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格检查表》或《体检结论反馈单》复印件1份,于
4.复检:学生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复检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