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方案
经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13年,我校将继续在部分专业试行自主招生。为了切实做好自主招生工作,根据《浙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浙高招委【2010】1号)以及浙江省考试院《2013年高职自主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思路要点》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实施自主招生,要以有助于学校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有助于促进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体现考生与我校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为目的,逐步完善与我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
(二)招生原则:
坚持自主、自律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规范自主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组织领导
学校建立自主招生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分院负责人任成员(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二)建立自主招生工作机构,由学校招生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分院的负责人组成(组成人员见附件)。主要职责是:根据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制订相关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处理各招生环节的日常工作,研究决定在招生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
(三)学校将根据需要成立自主招生考核专家组,成员由相关专业的二级分院负责人及专家组成。负责制定本专业自主招生考核方式及考核内容,负责对各专业申请者进行综合素质测试,提出测试结果。
(四)自主招生监督实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省教育考试院双重监督,学院纪检监察室为自主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
三、招生规模与范围
(一)自主招生规模控制在学院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0%以内。
(二)自主招生生源面向浙江省(含单考单招)。
四、招生程序
自主招生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请报名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通过校招生网提交报名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备齐相关材料到学校办理确认手续,确定报名考试资格。
(二)资格确认学校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确认,确认合格者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文化测试。
(三)文化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文化测试以笔试的形式,按照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根据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参加专业志愿填报的名单和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名单,组织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四)录取 根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换算分值、文化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结果以及高中选修课程情况,按照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到额满,如生源不足,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不足部分转到相应批次统招计划。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公示 招生处负责将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上网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五、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略)
(二)招生专业:国际贸易实务、电子商务、报关与国际货运、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室内设计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文秘、旅游管理;
(三)报考对象:已取得高考资格和单考单招资格的应届、历届普高生和中职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已参加当年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并获得考试成绩的学生(会考成绩以浙江省会考办提供的成绩为准);
4、现场报名资格确认时提交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
上述条件需在报名资格确认时提交学校证明材料。报名资格确认时同时需提供《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
(四)招生计划:205名。
专业名称
|
普高
|
中职
|
学制
|
学费标准(元∕年)
|
国际贸易实务
|
25
|
5
|
三年
|
6000
|
电子商务
|
10
|
5
|
三年
|
6000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15
|
5
|
三年
|
6000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25
|
5
|
三年
|
6000
|
室内设计技术
|
25
|
5
|
三年
|
7000
|
应用电子技术
|
30
|
5
|
三年
|
6000
|
文秘
|
15
|
5
|
三年
|
6000
|
旅游管理
|
20
|
5
|
三年
|
6000
|
合计
|
165
|
40
|
|
|
(五)测试与评分
由学校自主命题和组织测试,分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换算分值、文化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三部分:
1、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换算如下表:
会考等第
|
A
|
B
|
C
|
P
|
E
|
换算分值
|
50
|
45
|
40
|
35
|
30
|
注:三校生不计会考成绩。
2、文化测试
(1)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2)测试形式:笔试。
3、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内容:考核学生的能力素质和专业学习的适应性。
(2)测试形式:面试。
(3)测试方式: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若干个考评组,考评组由5-7位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按照实施细则制定的考评方法进行测试。学校监察室实施全程监督。
(4)素质特长项评分方式:对于考生在高中(中职)阶段获得符合浙江省高等学校招考加分政策的项目实行加倍加分,加分项目、分值、方式以当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相关条款为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资格确认时需提供证明材料,在资格确认现场把证书的原件交学校招生处老师审核。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可以累加,每位考生最高加分分值不超过50分。考生加分须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确认。
(4)测试评分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换算满分为150分,三校生不计会考成绩,文化测试满分为300分(语文、数学、英语各科满分100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300分,总分满分750分。
(六)录取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以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换算分值、文化测试总分和加分三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150%的比例划定填报专业志愿的分数线。
3、每位考生可填报二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该专业招生计划15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参加本专业的综合素质测试,对报考专业志愿不足的专业采取级差分调剂办法,由专业第二志愿调剂的,其文化课总分降5分,由服从志愿调剂的,其文化课总分降10分,以降分后的文化课成绩依次排序补足该专业招生计划150%的比例。
4、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相应专业综合素质测试的入围考生名单,具体名单将在规定时间公布在学校自主招生信息网,由考生自行查询,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5、各专业考生的录取,按照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换算分值、文化测试总分、加分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四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专业报考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校考拟入选名额按实际参加校考总人数的80%核定,不足部分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转入高考统招计划,在相应的批次录取。如三校生自主招生专业计划录取不足,则转入普高同专业自主招生计划中录取,仍不足则转入高考统招计划,在相应的批次录取。
6、录取工作在5月底前完成。凡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在本校招生信息网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7、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
六、实施进程安排
(一)2013年3月20日—4月26日,网上报名,填写并打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和《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2013年4月26日16点前,考生本人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进行现场确认资格,提交相关材料及缴纳报名考试费;
(三)2013年4月27日,文化考试;
(四)2013年5月3日-5月10日,学校招生网上公布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名单;
(五)2013年5月11日,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
(六)2013年5月13日-5月23日,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和浙江省考试院网站公示;
(七)2013年5月底前,完成录取工作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备注:自主招生进程可能会有调整,请密切关注我校招生网
七、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2、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室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4、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其他未尽事宜以湖州职业技术学院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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