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实施细则

2013-03-20 11:00:39 来源:浙江高考网

根据《浙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和《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浙高招委【20101号)有关要求和《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组织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在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实施。下设若干工作组:

1、宣传秘书组(责任部门:招生处、宣传部)。主要职责是:负责考生报名组织工作;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实施宣传计划;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工作计划的落实。

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招生处、教务处)。主要职责是:负责文化考试的试题命制和素质测试试题的审核;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负责考试成绩的统计。

3、录检组(责任部门:招生处)。主要职责是: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录取报备和录取通知书寄发。

4、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保卫处)。主要职责是:负责试题传递、保管的安全;负责报名、考(测)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校期间的其他安全。

5、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室)。主要职责是:负责招生监督;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

6、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招生处、新宇公司)。主要职责是:负责接待考生和家长来校资格审核和考试、测试时的食、宿工作。

二、招生专业、计划

1、招生专业:国际贸易实务、电子商务、报关与国际货运、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室内设计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文秘、旅游管理。

2、招生计划:205名。其中:国际贸易实务专业30名(普高生25名,三校生5名),电子商务专业15名(普高生10名,三校生5名),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20名(普高生15名,三校生5名),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30名(普高生25名,三校生5名),室内设计技术专业30名(普高生25名,三校生5名),应用电子技术专业35名(普高生30名,三校生5名),文秘专业20名(普高生15名,三校生5名),旅游管理专业25名(普高生20名,三校生5名)。

三、报名

1、报考条件:已取得高考资格和单考单招资格的应届、历届普高生和中职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已参加当年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并获得考试成绩的学生(会考成绩以浙江省会考办提供的成绩为准);

2、 报名时间:20133208:3042612:00

3、报名方式: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网站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zs.hzvtc.net/zzzs/),按要求准确完整地输入个人报考信息,每位考生允许填报二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考生自行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结果,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以直接打印《自主招生报名表》和《诚信考试承诺书》。

4、准备材料:按以下顺序自行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①《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表》(须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有效);②《考生本人身份证》(或考生本人户口本)复印件;③《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④《高中阶段各科会考等第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提供并加盖公章有效);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在本院招生网站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签名);⑥《各类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5、 确认环节:

确认环节分为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种形式。经网络报名,因材料不合格或未缴费等原因未通过审核确认的,视作无报考资格。报名费、报名材料不退还。

网上确认:

1.材料递交:考生网上报名提交后,将准备好的材料通过EMS方式寄到我校招生处(313000,湖州市学府路299号,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2.缴费: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显示可以缴费的信息后,通过银行缴费。请到浙江省内任意一家工商银行网点,向柜台提供:学校代码(12020731)、学校名“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以及个人的身份证号码,即可缴费。(到校时凭缴费凭证领取收据凭证)

3.审核:我校招生处收到考生递交的材料和收到已缴费信息后,给予网上确认。

4.打印准考证:报名情况经我校审核通过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自主招生准考证》(文化课考试和综合测试都为同一份准考证。)

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的考生范围:422-26日网上报名的考生,因没有足够时间邮寄材料等原因,可采用现场确认方式。

2.确认时间:2013426下午1300-1600

3.确认地点:湖州市学府路299号,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行政楼二楼)。

3.确认方式:①收取、查验、审核考生按以上要求准备好的材料;②收缴考生报名考试费110/人,开具收据凭证;③确认无误后,凭“缴费凭证”发放考生准考证。

四、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换算、文化测试与综合素质测试

由学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测试,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换算、文化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三部分。

()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换算(满分为150分),三校生不计会考成绩。

会考等第

A

B

C

P

E

换算分值

50

45

40

35

30

(二)文化测试

1、时间:2013427上午900-12:00

2、地点:湖州职业技术学院(详见招生网通知或现场公告)

3、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4、内容:依据2013年教育部公布的高考大纲要求命制试题。

5、评分:文化测试满分为300分(语文、数学、英语各科满分100分)

6、注意事项:考生务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本人户口本)、《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的原件,提前15分钟入场参加文化考试,缺少其中一证则不得参加考试。

7考分查询:5358,考生可在我院招生网站查分。如对考分有疑问,致电(05722363678,先登记再核分,要求核分的考生申请时间:598301630前。

(三)综合素质测试

1、时间:2013511上午8:30分开始

2、地点: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内,详见网上通知或现场公告。

3、参加对象:有资格参加学院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

4、测试方式:

按照专业成立若干个综合素质测试考评组,考评组由5-7个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制定考评方法(另行制定)对学生进行逐个面试。

5、评分:各专业的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300分,由考评组成员按照评分规则(另行制定)评分。

素质特长项评分方式:对于考生在高中(中职)阶段获得符合浙江省高等学校招考加分政策的项目实行加倍加分,加分项目、分值、方式以当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相关条款为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资格确认时需提供证明材料,在资格确认现场把证书的原件交学院招生处老师审核。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可以累加,每位考生最高加分分值不超过50分。考生加分须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确认。

五、体检

1、参加体检对象:所有参加学校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

2、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在当地可承担高考体检工作的医院自行完成体检工作。

体检合格的考生,带上体检表(体检表带复印件)在综合素质测试前交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后方可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资格。

六、录取

1、录取规则

1)学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3)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根据专业计划,以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换算分值+文化测试总分+综合素质测试等三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结合高中选修课程情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5)若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序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测试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换算分。

6)凡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将在本校招生网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7)录取工作在5月底前完成。凡被我院提前录取的考生信息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并签订录取诚信协议,其他院校不再录取。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

七、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

1、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交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3、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其他未尽事宜以湖州职业技术学院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