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内容调整

2013-03-21 10:24:43 来源:浙江高考网

  一、关于招生对象及条件

  1.原表述“符合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或高职单考单招)报名条件,并已办理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或高职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现改为{符合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其中财经管理类、策划设计类、生物食品类、中外合作类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考生类”面向中职毕业生)。

  2. 原“同时符合以下报考条件”中的第三、第五、第六条分别作以下修改:

  第三条改为“综合素质评价均不能低于P等”,增加了对中职毕业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

  第五条改为{报考“中职考生类”需符合“高中阶段获得过浙江省中职学校师生技能竞赛暨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选拔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条件。”}

  第六条中的“C等以上”改为“C等(含)以上”。

  二、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取消“中职考生类”文化考试免试政策。

  原表述“高中阶段获得浙江省中职学校师生技能竞赛暨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选拔赛一等奖及以上的中职毕业生,可申请文化考试免试,考生须填写《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文化考试免试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对其进行推荐、审核、公示(要求不少于5天工作日)后,现场确认时递交材料,逾期则不予认可。”现取消“中职考生类”文化考试免试政策

  符合“中职考生类”报考条件的考生仍要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统一考试,但采用单独划线的办法。综合成绩由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0分)、素质特长分(最高值50分)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250分)三部分组成,总分满分为600分。考试及录取办法参照普通高中考生政策。

  另外,增加“中职考生类”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单科成绩排列顺序:语文、英语、数学。

  三、《2013年素质特长项赋分标准》增加“高中阶段获得浙江省中职学校师生技能竞赛暨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选拔赛一等奖及以上”赋“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