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13年普高三批提前录取专业招考办法
一.招生专业计划
刑事执行专业90名(文科45名、理科45名);行政执行专业10名(文科5名、理科5名),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0%(具体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二.专业介绍
(一)刑事执行专业: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中央政法委政法院校招录体制改革试点建设专业,浙江省高职重点建设专业,浙江省高职特色专业,旨在培养专科(高职)文化程度,掌握刑事法律基础、刑事执行理论基础和刑事执行业务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监狱刑务处理、狱政管理、安全防范、罪犯劳动组织与管理及基本的罪犯教育、罪犯心理访谈与认知矫正等职业能力,具备忠诚、公正、廉明、奉献的职业素养,能够胜任监狱基层管教岗位工作,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开设的主要课程:刑事法律基础与实务、监狱学基础理论、犯罪原因分析、监狱刑务处理实务、狱政管理实务、监狱安全防范实务、罪犯劳动管理实务、罪犯教育实务、罪犯心理咨询与矫正、警察防卫与控制技能、警用枪械、车辆驾驶等。
(二)行政执行专业: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中央政法委政法院校招录体制改革试点建设专业,旨在培养具有专科(高职)文化程度,掌握行政执行基础理论和管教业务等专业知识,具有执法事务处理、劳动教养人员和强制戒毒人员管理、教育矫治、习艺劳动管理、安全防范等职业能力,具备忠诚、公正、廉明、奉献的职业素养,能够胜任劳动教养和强制隔离戒毒管理一线管教工作岗位,德、智、体、美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开设的主要课程:劳教与强戒执法事务处理实务、劳教与强戒人员教育实务、劳教与强戒管理实务、劳教与强戒人员习艺劳动管理实务、劳教与强戒场所安全防范实务等职业岗位核心能力课程和刑事法律基础与实务、行政执行法律适用、吸毒行为矫治、犯罪原因分析、警察防卫与控制技能、警用枪械等与职业素养紧密相关的课程组成。
三.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
(三)符合浙江省警察院校招生政审条件。
(四)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已经在浙江省常住户口所在地参加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五)身体健康,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含1.60米);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体型匀称,对过于肥胖即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25%的考生,要严格控制;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含4.8)。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各种疤麻、胎记和痣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癜痕、疤痕、胎记、色素斑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无明显下蹲困难;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文身、少白头、驼背、斜颈;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1号)规定要求执行。
(六)必须通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四、招生考试办法
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在高考前进行。
综合测试包括面试、心理测试与体能测试,其中面试、心理测试与体能测试任何一项不合格均为综合测试不合格。综合测试合格的考生,于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时间内,网上填报普高第三批提前录取专业志愿,在该批次提前录取。
综合测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委托浙江警察学院(http://www.zjjcxy.cn)组织实施,全省集中在浙江警察学院进行,具体相关工作统一按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和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文件执行。
1.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3日至15日;报名地点在浙江警察学院,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55号,邮编:310053。
(2)报名方法:凡志愿报考我院上述专业的考生,必须已经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考生可于4月3日至15日期间,凭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序号和居民身份证号码,直接在浙江警察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办理综合测试报名手续。对因户口迁移等原因无法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可以凭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证和居民身份证,直接到浙江警察学院办理报名手续。
2.综合测试
(1)考生综合测试时间、地点:
市 |
面试、心理测试时间 |
体能测试时间 |
温州、湖州、舟山 |
4月30日 |
5月1日 |
杭州、宁波 |
5月1日 |
5月2日 |
金华、台州、丽水 |
5月2日 |
5月3日 |
绍兴、嘉兴、衢州 |
5月3日 |
5月4日 |
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高考报名证,于面试、心理测试当天的8:00—15:00到浙江警察学院报到,超过报到时间原则上不能参加面试与心理测试。
(2)面试和心理测试。
面试实行淘汰制。面试结果由面试人员及考生签名确认。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体能测试。面试合格考生取得《2013年公安警察院校招生心理、体能测试证》。考生凭此证,于当天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使用公安部统一量表。
(3)体能测试。
男子:100米跑、1000米跑、推铅球(5公斤);
女子:100米跑、800米跑、推铅球(4公斤)。
三项体能成绩的合格成绩为180分以上(含180分)。
(4)体能测试分不计入高考总分,但作为可否填报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普高三批提前录取专业志愿的资格条件,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报考。
(5)考生参加综合测试的交通、食宿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
3.填报志愿
凡文化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上线,综合测试合格的考生,须于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时间内,网上填报普通高校招生三批提前录取专业志愿。
4.淘汰心理测试、体检不合格考生
在划定政审分数线前,根据考生心理测试结果和考生体检情况,将心理测试不合格或身体状况不符合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提前予以淘汰。
5.政审划线及政审
政审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在身体检查、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划定。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在普高三批提前录取专业的政审最低分数线须达到第三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将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政审上线考生名单,送(寄)给各市司法局政治部,由各市司法局组织考生所在地司法局进行政审。
6.录取
录取工作在普高三批提前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0%。
凡政审合格的上线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按有关规定投档,学院将根据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7.入学后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身体条件进行复查,身体条件等不符合招生要求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己负责。
五、学生管理特色、学生待遇与就业
学生入学注册后统一着制式服装,全部在学院住宿,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按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落实就业。提前录取专业学生毕业前,参加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统一组织的面向社会录用公务员考试,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以及人民警察录用条件与程序,择优录用。
六、收费标准
经浙江省物价局核准,我院学生每学年收学费6000元;住宿费:学生公寓4人一间,每人每学年1200元。
七、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
邮政编码:310018
咨询电话:0571-86878161 传真:0571-86836631
学院网:http://www.zjjy.com.cn E-mail:zs@zjj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