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校将建创业学院 试点本专科“3+1”“2+1”创业教育模式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构建创新创业生态圈,开创具有浙江特色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新局面。预计到2017年,全省高校毕业生毕业1年后自主创业率稳定在5%以上。
部分高校试点本专科“3+1”“2+1”创业教育模式
构建创新创业生态圈,重要的一点是推进大学的创业课程体系建设,以及教学改革。
“实施意见”提出。到2016年3月底前,全省高校普遍建立创业学院。选择若干所高校开展本专科“3+1”“2+1”、研究生专业硕士融合创业教育等不同类型的创业教育模式改革试点。
在浙江省教育厅去年发布的《关于积极推进高校建设创业学院的意见》提到,2016年下半年,将试点扩大到15所左右高校。到2017年,全省建设30所左右示范性创业学院,形成10万人左右的在校生规模。
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增加设计性、综合性、创新性实验和工程实践训练环节,突出实践与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此外,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建设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作为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建好一批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创业示范基地、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电商创业孵化基地、职业院校实训基地。
选聘企业家、风投人等到高校兼职或挂职
“实施意见”提出,推进高校与企事业单位人员互聘,选聘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事业单位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到高校兼职或挂职任职。
到2020年,全省培育创业导师5000名;建立创业导师数据库,实现创业导师教学资源共享,开展创业导师与创业学生对接活动,结对指导2万名创业大学生。
此外,还要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对自主创业学生持续跟踪帮扶到位。2016年起实施浙江省大学生创业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到2020年培训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30万名,每年重点培训有创业项目的大学生2万名。
2016年起每年举办省大学生创业大赛
在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方面,将建立金融扶持、经费补助、税收减免等手段相结合的支持大学生创业政策体系,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
此外,鼓励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大学生创业风险基金,以多种形式向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提高扶持资金使用效益。
“实施意见”还提出,省财政继续每年安排资金支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纳入相关考核指标体系。2016年起每年举办浙江省大学生创业大赛,以大赛为平台吸引社会资本对优秀项目的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