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高考平行志愿投档办法

2015-05-04 10:37:17 来源:

  按科类及考试类别,根据考生总分(文化总分加政策加分)从高到低依次对考生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从A院校到E院校的顺序逐个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

  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高低,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投档。单科顺序排列:一类考试科目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自选模块,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自选模块;二类考试科目排序,剔除自选模块,其他科目排列与一类相同;三类考试科目文科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理科为数学、语文、外语、技术。

  同一学校总分、文化总分和单科成绩均相同的考生全部投档。

  各批平行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一轮投档。考生每次填报的5个志愿最多只有一次投档机会,一旦被投档到其中一个院校,其余4个志愿即失效。若投档后被退档,其他志愿也不能再投档。

  平行志愿和征求志愿的退档考生和档案未能投出的考生可参加后续的征求志愿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