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做好2021年1月选考和学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
为做好2021年1月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以下简称选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考试科目
1.选考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2.学考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二)报名对象
1.选考报名对象: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的高三学生和社会人员。考生在报考前须获得相应科目的学考合格及以上等级。
考生要根据本人兴趣特长,结合拟报考高校及专业要求自主确定选考科目。每生限选考3科,每科最多报考2次。选考科目在首次报考确定后不得更改。
2.学考报名对象: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
在校生高一第一学期不得参加学考,高一第二学期参加学考的科目不多于3门,高三第一学期结束前须完成各科目学考。每科一次机会,不合格者可继续报考。外语首次考试“一考两用”,成绩既用于评定学业水平等级又可用于高考。
(三)报名程序及时间
报名分网上信息输入和网上缴费两个阶段进行。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10日,网上缴费时间为11月13日至11月16日。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2021年1月选考和学考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确认录入报名信息的准确。
2.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结束后,由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学校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网上审核。对审核有问题的考生,及时反馈结果或要求补充材料。
3.审核通过的考生在11月13日9:00至11月16日17:00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2021年1月选考和学考报名系统”,确认报名信息,完成考试费用的网上缴费。逾期(时)将不予办理。考试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未进行考试信息确认、或已进行考试信息确认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
日期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
选考 |
学考 |
|||
1月6日 星期三 |
上午 |
物理 |
8:00-9:30 |
8:00-9:00 |
思想政治 |
10:30-12:00 |
10:30-11:30 |
||
下午 |
化学 |
13:30-15:00 |
13:30-14:30 |
|
数学 |
/ |
16:00-17:20 |
||
1月7日 星期四 |
上午 |
历史 |
8:00-9:30 |
8:00-9:00 |
生物 |
10:30-12:00 |
10:30-11:30 |
||
下午 |
地理 |
13:30-15:00 |
13:30-14:30 |
|
语文 |
/ |
16:00-17:20 |
||
1月8日 星期五 |
上午 |
外语 |
9:00-11:00 |
|
下午 |
技术 |
13:30-15:00 |
13:30-14:30 |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按规定缴纳其所报名参加的考试项目的费用。
(二)残疾考生在选考和学考报名时申请提供考试便利的认定标准按《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执行。
(三)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20〕11号)规定,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从2年有效改为当年有效,从2021年1月考试起实施。
各地要通过中学、当地主要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考试报名政策,尽早将报名时间、报名程序周知考生,确保考生知晓相关考试招生政策。要严格按规定组织报名各项工作,认真履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职责,根据报考要求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报名工作平稳有序。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