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课改高考方案解读

2012-02-22 10:34:08 来源:浙江高考网

  一、为什么要实施新课改高考方案?

  (一)适应高中新课改的需要。

  这次高考改革的直接原因是高中新课改,高中新课改以2003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为标志,2004年开始试点,到2009年全国已有10个省(区、市)进行试点。我省于2006年开始实行高中新课改试点,现已在全省全面实施,与这次改革相配套,需对现行高考制度进行改革。

  高中新课改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是:

  ①强调知识与技能、方法与过程、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念三维目标的统一,体现课程目标的完整性、全面性;

  ②重视学生有差异发展,尊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自主选择权,分设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实行模块式、“走班制”教学和学分制管理;

  ③建立学生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体现评价的过程性和综合性。

  实施高中新课改后,必然要求高考进行相应改革。教育部颁布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明确指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应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衔接”,“要加强对学生能力和素质的考查,改革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内容,探索提供多次机会、双向选择、综合评价的考试、选拔方式”。

  (二)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高中教育普及化的需要。

  这是这次高中新课改和高考改革的深层次背景。目前,我省高等教育已进入大众化阶段、高中教育已进入普及化阶段。2008年,我省高考录取率为7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40%,初中升高中比率超过95%。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一方面,高等教育大众化后,不同类型的高等院校培养目标差异很大,单一的选拔模式较难适应高校人才选拔和培养的多样性需要;另一方面,高中教育普及化后,学生个体差异更大,所有的学生参加完全相同科目与内容的考试,对相当一部分学生会造成沉重的学习负担,也不利于学生在共同基础上实现有差异发展,因此需要进一步深化高考制度改革。

  二、新课改高考方案是怎么产生的?

  高考关系千家万户。为使新课改高考方案贴近我省实际,科学合理,在省政府领导下,早在2005年,省教育厅便组织班子积极开展各项调查研究工作。2006年3月开始设立专项课题,组织省内部分高校、中学的学科专家、教育研究工作者,讨论课题研究的指导思想、基本内容和工作方案。广泛查阅有关文献资料,收集省内外有关高中新课改和高考改革的信息。2006年8-11月,先后到山东、宁夏、广东、海南先行一步的省份考察高考改革方案制定情况。同时在省内围绕“高考改革指导思想、文理分科问题、考试科目设置、会考与高考的关系、高考与综合素质评价的关系、考试内容与命题改革、录取方案”等,采用座谈、讨论和问卷的形式,深入开展调查。这期间,先后召开座谈会23次,与会人员达500余人;发放问卷3800余份。由此形成了《外省基于新课改的高考改革方案情况汇报》和《2009年浙江省高考改革调研报告》。2006年12月下旬形成了我省2009年高考改革方案讨论稿。

  为使方案更加科学合理,更能为社会各方面认同,从2007年1月起,由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考试院负责人带队,又分别到11个设区市广泛征求意见,先后召开座谈会、论证会25次,与会人员600余人。人员包括市县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中学校长和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高校和教育研究机构专家,命题专家,民主党派代表和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

  在意见征询过程中,社会各界人士对方案的总体思路,特别是分类测试、分层选拔、分批录取,予以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具体的修改意见。根据各方面意见,省教育厅领导班子两度研究,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先后对方案进行了十多次修改,该方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研究后,就有关问题又先后召开了4个座谈会听取意见。2007年9月19日省政府正式向教育部报送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11月17日教育部学生司组织全国专家对我省方案进行了论证。根据论证会上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省教育厅再次就有关问题召开了高校的座谈会,并深入部分中学进行座谈调研,在此基础上,对方案的个别内容进行了完善。随后,教育部正式予以批复。2008年4月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新课改高考方案》,4月16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新课改高考方案。

  三、在制订新课改高考方案时考虑了哪些因素?

  (一)自始至终考虑与高中新课改理念、要求的适应、对接。

  (二)正确认识考试公平,正确处理统一考试和有差异发展的关系,强调树立“适合的是最好的”的理念。实行“分类测试、分批选拔”的选拔模式,兼顾了学校和学生的差异性,目的是让适合的人通过适合的考试,选拔到适合自身发展的学校和专业,接受适合的教育。

  (三)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正确处理科学性与操作性、理想与现实可能性的关系。新课改高考方案以现行的“3+综合(文综/理综)”为基础,同时根据新课改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和不同类型学校培养目标的差异,作了局部调整,这种调整坚持充分考虑教育的发展现状,充分考虑社会的认同度和承受力,充分考虑社会的诚信和法制水平。

  (四)把有利于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和有利于学生减负作为重要原则。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是制约中学实施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因素。学生身心愉快、轻装上阵是实施素质教育在共同基础上实现有差异发展的一个前提。新课改高考方案从以下三个方面体现了减负的指导思想:

  1.作为新课改高考方案主体的“3+X”考试,比原来的“3+X”考试内容有所减少。

  2.分类设置考试科目,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量力而考。根据历年的情况,能够考上第一类学校的学生约为3万人左右,仅占每年在浙江高考录取新生的1/9左右。因此,在30多万的浙江考生当中,选择“3+X+自选模块”、报考一类院校的学生只是少部分。且自选模块的考试内容,也是现行高中阶段的必选内容。将原本分散在各学科中的内容,通过设立自选模块的方式集中在一起供部分考生选考,将大大减轻大部分考生的学习和考试压力。对选择“3+技术考试”的学生,则在着重突出实践技能考核的同时,减少了综合科目的考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