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省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学校指南
为加强国防建设,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帮助退役士兵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就业创业能力,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军区有关精神,我省开展高职院校招收退役士兵工作试点工作,实行单列计划、单招单考、单独划线、单独录取政策。为便于退役士兵了解该政策,特编印本报考指南。
一、2012年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
1.招生院校: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招生计划:400名。
3.招生院校、专业及计划表:
院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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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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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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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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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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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计制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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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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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
模具设计与制造、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专业,报到后实行专业分流,具体办法请向院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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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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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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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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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专业,报到后实行专业分流,具体办法请向院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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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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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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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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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报到后实行专业分流,具体办法请向院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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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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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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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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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国际贸易实务、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报到后实行专业分流,具体办法请向院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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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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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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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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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酒店管理、导游、景区开发与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空中乘务、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报到后实行专业分流,具体办法请向院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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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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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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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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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会计、营销与策划专业,报到后实行专业分流,具体办法请向院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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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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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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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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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金融管理与实务、农村合作金融、财务管理专业,报到后实行专业分流,具体办法请向院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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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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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与消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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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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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安全保卫、安全技术管理、安全防范技术、消防工程技术专业,报到后实行专业分流,具体办法请向院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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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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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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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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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计算机网络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游戏软件、数字媒体技术、移动商务专业,报到后实行专业分流,具体办法请向院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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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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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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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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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连锁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新生入学一学年后实行专业分流,具体办法请向院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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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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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营与估价(智能物业管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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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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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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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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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
(一)报考条件
1.2011年冬季退出现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省户籍退役士兵,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各类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在上一年度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3)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
1.退役士兵资格审核。考生须先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浙江省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学校资格审核表》。民政部门审核盖章确认后,凭该表参加高职单考单招报名。
2. 高职单考单招报名。
报名分报名信息网上远程输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进行。
1.报名信息输入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3月20日至24日期间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
“报考类别选择”分十七大类,退役士兵选择“17其他类”的“退役士兵高职招生(专业考试代码为5)。
网上报名时,考生只能选择户籍所在地为报名信息确认点。
2.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完成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的考生于3月26日至28日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现场确认时,考生持《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学校资格审核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报名资格审查、缴费、摄像和信息复核、确认等手续。
三、考试
考生应于6月7日至8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或日语,由考生任选)3门,其中:语文满分为150分,数学、外语(英语或日语)满分为120分。各科目考试时间按高职单考单招考试时间执行。
退役士兵高职招生不组织专业考试。
四、志愿填报与录取
1.考试成绩发布后,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并公布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线上考生可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与办法另行公布。请及时关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向地当招办咨询。
2.志愿设置:设一个录取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与征求志愿均设A、B、C、D、E五个院校志愿(征求志愿另增设院校服从志愿),每个院校设三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3.录取: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按招生计划的1∶1投档。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高低,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投档;单科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同一学校总分和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全部投档。
是否进行征求志愿将视第一轮投档时各校生源情况决定。请及时关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向地当招办咨询。
五、其他事项
1.被高等职业学校录取的考生,其学杂费、住宿费由政府负担,并按实际在校时间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费补贴。
2.考生在报名信息确认点所在地参加考试并由确认点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组建考生纸质档案。
3.试点院校招时实行按大类招生,考生可根据文化水平差异、自身特点、就业意向等情况,进校报到后再选择专业。在学校就读期间,对在原录取专业学习有困难的可按学校相关规定申请调整就读专业。
4.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是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我省招生考试有关重要政策均在此公布,考生可通过网站资料及时了解有关招生信息。
5.各招生院校招生网站及咨询电话:
(1)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咨询电话:0571-87773018 86888207
(2)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招生网网址:http://zs.tourzj.edu.cn
咨询电话:800-8571561(固话免费拨打) 0571-82838033
(3)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招生网网址: nhttp://zsxx.zfc.edu.c
咨询电话是:0571-86739200 86739000(传真)
(4)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招生网网址:http://www.zjjy.com.cn
咨询电话:0571-86878161
(5)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咨询电话:0571-58108080,58108079,4001068076
(6)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网网址:http://zsw.zjjy.net/
咨询电话0571-82871234 82606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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